《動物保護法》自去年9月生效後,治安警首次偵破一宗虐待動物案件。一名越南勞工涉嫌於去年10月以腳踩貓至其出血及失去知覺。案發現場附近一店舖東主隨後發現地上血跡,翻查閉路電視後揭發事件。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一越南男子,日前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將其拘捕。
涉案人姓Phan,二十多歲,越南人,持勞工卡。事發於去年10月31日凌晨約3時,黑沙環順風巷一間汽車用品店東主回到店舖時,發現地上有大攤血跡,於是翻查店內閉路電視錄影並揭發事件。
治安警發言人表示,根據有關錄影,一名男子於當日凌晨12時許駕駛電單車至現場,發現一隻貓坐在街上,於是走近並用腳大力踐踏貓身兩下,至使該貓隻出血及失去知覺。該男子其後駕駛電單車聯同另一男子折返現場,將該貓隻放入紙箱帶走並離開現場。但案中的貓隻最終是否死亡,涉案人如何處理該貓隻,警方則未能確定。
至近日警方終鎖定涉案人身份,並於本月4日傳召問話,涉案人供認犯罪。警方首次以《動物保護法》中的「殘酷對待動物罪」將其拘捕,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另外,警方於調查期間發現涉案人沒有合法駕駛執照,將另外立案處理。
《動物保護法》於去年9月生效,虐殺動物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