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何超明「推薦」人選 企硬唔道歉 陳海帆:今後會用更高標準去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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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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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2月20日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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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何超明在庭審中透露,曾經收過兩任「陳司長」致電「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院工作,其中一名「陳司長」、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期後承認曾經致電何超明「提及這人選」,但強調自己沒涉及利益交換、亦沒違法違紀,拒絕就事件道歉。陳海帆今日再被傳媒被問及此事時,再度拒絕就事件道歉,亦沒回應「究竟有無覺得自己有錯?」等問題。又指自己僅致電過何超明一次,有適合人選遂向何超明推薦,未有涉及施壓及利益交換。她再度承諾,自己作為主要官員,今後會用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請社會關心,並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至於有人向特首崔世安投訴她的行為,陳海帆稱暫時未有收到任何指令,政府亦未有採取任何措施,自己會繼續履行職責,做好自己的工作。而被問到有否後悔致電給何超明?陳海帆稱:「人生有各個階段,過去嘅事情發生咗都要面對,但今後一定會做到最好。」又指過往自己亦曾經收過推薦電話,「收到電話我會睇返佢嘅資歷,但係要公開考試、公開招聘嘅一定無得講,唔可以干預。但有一啲情況,非公開招聘嘅,法律允許自由聘請嘅情況。」

另外,明年就是立法會選舉年,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至今仍未成立。陳海帆表示,選管會可望於明年1月成立。立法會早前完成修訂《立法會選舉法》並獲細則性通過,當中選管會將會增至6名成員。陳海帆指,新增的成員將會來自檢察院,現正等候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提供選管會內的法官人選,而其餘成員則為部門局長。被問到選管會成員為雙數時,若選管會內投票時出現同等票數會如何處理?她指,《行政程序法典》有相關規定,主席有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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