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馬路涉貪地將建155米公屋 委員批項目勢影響自然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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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因涉及歐案而被政府收回,當局規劃在該處興建8,000個公屋單位,相關規劃條件圖草案今日於城規會討論。據草案所示,地段分1、2兩部份,其中地塊1的用途為公屋,樓宇限高為155米;地塊2為社會及公共設施,限高為90米,並會預留空間作大潭山隧道興建之用。草案建議,需保留現有山坡並作植被處理,並要保留現有樹木,當不能夠作原址保留時,應請求民署將樹木移植到別處。並建議項目應提交環評報告。草案公示期間合共收到2份意見,包括降低樓宇高度、限制停車場出入口等。

不少委員就項目高度、交通及對自然生態、景觀的影響提出質疑,委員胡玉沛指出,地段限高90米至155米,已達大潭山的制高點,公屋建成後,將會徹底破壞大潭山南向的自然山體景觀,並遮擋環山徑及郊野公園的視域。地段內鄰近雞頸山馬路尚有大片長有完好植被的原好山體,屬不可再生資源。但草案未有將山體部分劃作非建築綠化帶或保留山體等限制區,未能滿足《城規法》有關可持續發展及保護環境的原則。又指草案未有說明生態特徵及樹木品種,更未有指出植被的日照時間長度,會否影響樹木生長及光合作用仍待商榷。

他亦指,地段鄰近焚化爐、機場及九澳發電廠,污染、噪音林立,在未有環評之前,地段是否屬宜居之地不宜在此階段下判斷。而地段可建8,000個單位,預計最少有24,000人居住。但草案僅概括用途為公屋、社會及公共設施用途,並沒有詳細劃出各項生活配套設施用地,難保障住戶的生活品質。在交通方面,偉龍馬路已成往返友誼橋、口岸及路氹城的高流量主幹道,加上部分地下空間預留作興建大潭山隧道,質疑路網能否應付交通流量的增幅?

胡玉沛建議,當局將公屋的限高降至60米,比雞頸馬路的高度高一點,但不會影響環山徑及氣象局的景觀。並劃設山體部分為「保留現有山體」及「非建築綠化帶」範圍。又要求當局詳細劃出各社會設施用地,列出建築面積分配表及每座塔樓的可建位置及角度。並邀請房局到城規會詳細介紹社經屋申請狀況。他亦促請當局在發出地段規劃條件圖前,先完成編制環評報告及交通流量報告。

另一名反對草案的委員利安豪則認為,今次偉龍馬路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是「再次測試澳門人的承受能力」,指過往本澳有許多公屋需求,澳門人經已就保育作出讓步,而今次草案則要求再次讓步。雖然向上發展可以令更多居民入住公屋,但此舉勢必影響本澳的自然環境。他舉例指,現時小潭山上已興建了多座私人屋苑,令居民難以進入環山徑。又指以前香港的天水圍景色優美,但因過度開發,令該區缺少綠色元素。認為相關規劃回應不了《特區發展五年規劃》中「宜居城市」的概念。

而委員麥瑞權就質疑,當局在批准「御海南灣」項目開工時,有否要求發展商做環評報告?又認為保育不能選擇性,「若評估要保育,規劃上就要保育,唔能夠因為起公屋就做乜都得。」他又質疑,偉龍馬路現時經常塞車,若公屋建成後,將會加劇該區的塞車情況。委員梁倩文則認為,石排灣公屋群過往因社會設施與公屋之間有時間差的問題,令該區居民十分苦惱,認為當局應完善社會設施。

謝思訓批「申請經屋為有錢賺」 促建私樓增供應減樓價

委員謝思訓則指,市民申請經屋非為「有屋住」,而是「有錢賺」。又指過往幾年私人住宅落成量只有2,000多個單位,偉龍馬路興建私樓,可滿足3年的供應量。批評當局收回土地興建公屋,是「本末倒置」,以此思維來進行城規「以後就唔使諗」。

委員梁慶球則建議該區改為「澳人澳地」房屋,「賣貴少少,俾中產人士居住,方便做賭場嘅職員,揸私家車出入。」委員胡祖杰就質疑當局為何收回土地就優先興建公屋?建議當局將土地作公開競投,來興建私人樓宇,並賺取收入,亦要為欲向上流動的人士提供機會。委員梁頌衍亦認為,解決房屋問題並非單從公共房屋出發,公屋只能解決基層需求,本澳房屋問題的根源在樓價高企,增加私人單位供應才能降低樓價,解決房屋問題。又認為環評報告應分兩階段來做,先在城規階段做環評,於工程設計規劃階段再做環評。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回應時重申,草案內的限高參考過往私樓街線圖相同高度,為討論高度的基礎。規劃條件圖草案已建議保留山坡並作植被處理,並保留現址內樹木,若不能保留則要移植。地段中間亦留有公共綠化區。而地段東邊的公共設施用地,佔可建用地三份之一左右。他指出,因為石排灣公屋群大部分公共設施設於大廈裙樓內,要待公屋建成後才能裝修,時間差較大。而當局在今次則預留獨立土地,期望能靈活安排用途。

環保局副局長王蔓紅則指,先做環評再通過規劃條件圖草案有一定難度,因為未有工程設計草案,難以分析項目的環境狀況。又提到過往「御海南灣」項目中,工務局曾在2010年向環保局要求提供環評資料,環保局則要求工務局補充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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