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的士取代Uber?方念湘:應以服務體驗監管的士質素

政府早前雖就100個特別的士牌照進行公開競投,但至今仍未有聲氣,亦未知何時才能正式投入服務。過往本澳的士有黑的(普通的士)及黃的(特別的士)之別。數年前由於政府要求黃的以純電召模式經營,但因附加費等問題而談判破裂,最終導致黃的於2014年11月退出營運,至今本澳的電召的士服務仍未有新的經營者加入。

前宏益電召的士公司經理兼時事評論員方念湘介紹宏益電召的士的營運及退場原因時表示,1987至1988年間,澳葡政府首次開展特別的士准照的競投程序,當時有4間公司對於特別的士准照有興趣,當中包括日本、香港、本澳財團以及宏益電召的士公司。但由於電召的士的投資成本過高,加上合同只允許公司經營約電召服務,不容許接載街客,導致其餘3個財團中途「縮沙」。由於競投反應冷淡,當局更改條款,容許特別的士在街上接載乘客,並容許在路氹的酒店、的士站埋站等客,准照最終由宏益電召的士公司奪得。

前宏益電召的士公司經理兼時事評論員方念湘

前宏益電召的士公司經理兼時事評論員方念湘

方念湘指,過往由於路氹地區缺乏的士服務,電召的士服務可說是為路氹地區而設。又指過往的士的營運狀況較現在好,當時本澳的路況好,不太塞車,「如果一日做30至40枝旗,即使每枝旗只有20至30元都有賺。」但到了2010年續牌時,由於本澳的道路情況已與當年不同,市民的需求亦不同。道路塞車情況嚴重,的士費用便宜,導致經營緊張。加上政府要求黃的續約後只能提供純電召服務,不可在街上接載街客,收入減少令司機不願意繼續做下去。

宏益遂在續牌時向政府提出設立電召附加費,以及在各區設立的士候客站供黃的使用,令黃的在接載乘客到目的地後,到候客站等候下一個乘客上車,毋須回到公司再出車。隨後再提出可以實施分時段附加費。在經過一輪磋商談判後,政府大玩拖字訣,不允許宏益徵收附加費,加上當時人資流失大、油價高昂,最終導致宏益電召的士公司於2014年11月7日起退出特別的士營運。

服務本澳長達25年時間的宏益電召的士(黃的)於2014年11月正式退出營運。(資料圖片)

服務本澳長達25年時間的宏益電召的士(黃的)於2014年11月正式退出營運。(資料圖片)

方念湘坦言,對於的士業界來說,Uber存在不公平競爭的情況,亦會對乘客構成一定風險。而電召的士有能力提供到如Uber的服務,但關鍵在於政府如何對的士服務進行定位,「若果政府將的士服務定位為公共交通工具,就一定要多車、入行門檻低,才可以達到便宜的目標。若定位為輔助工具及旅遊產品,如日本、美國、韓國般,分高、低檔車種,價格就會較昂貴。但係政府根本無思維!以為(的士)量多就得,其實唔係咁,要配合到市民需要。而家成個交通政策根本係錯!」

政府早前開投250個普通的士准照以及100個特別的士准照,方念湘認為,其實的士牌照競投對政府來說是一個推動叫車服務的契機,政府可藉此構建一個入場門檻低的中介平台,由政府設立全資公司或委託其他企業來經營,並透過平台推出叫車服務,既方便乘客出行,亦可令車主及司機受到監管。又認為當局應仿效Uber引入以「服務體驗」為標準的監管機制,以提升行內的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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