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廠換地案官商合謀騙取特區大片土地,廉署報告出爐大半個月,檢院和廉署均未見採取進一步行動。涉案惟一仍然在朝的高官、工務局局長李燦烽今日被記者追訪時立馬撇清關係,指自己當年雖身為副局長,但沒有分管土地。記者再三追問他是否知情、為何主管土地的工務局去年還聲稱爆竹廠業權人可循《文遺法》向政府索償? 李燦烽均支支吾吾沒有回應。被問到廉署有否邀請他協助調查? 李即關上車門火速逃離現場。
據了解,李燦烽確是沒有分管土地,但他自1998年起擔任工務司副司長,一直分管交通和城市規劃,直至歐案爆破後2008年辭職。翻開換地案內情,便會知道爆竹廠的「土地戲法」不但涉及換地,商人蕭德雄換得聖母灣地段後曾多次申請放高,工務局均相當配合大開綠燈,住宅建築面積三級跳,從原來18萬平方米激增至53萬平方米,這正是李燦烽的主管範疇。事件中是否有官員涉及違法或故意隱瞞公眾,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
前有歐案聆訊突然「失憶」,如今再涉及換地案,早前特首崔世安被問到李燦烽是否仍然值得信任,崔只係卸俾運輸工務司,謊稱李燦烽唔係佢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