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地之王!林偉2層停車場換望廈兵營

說到換地之王,不得不提歐案其中一位主角,目前仍然被通緝的地產商人林偉。當年案情披露,林偉以阿婆井地碎換主教山豪宅地、兩層停車場換望廈兵營、田底權換筷子基北灣2萬㎡地皮,雖然面積及價值不及炮竹廠案驚人,但手法之高超和創新,亦值得讀者細味重溫。

個案1:地碎換主教山地王

個案1:地碎換主教山地王

話說「八億司長」歐文龍夢想在主教山擁有一幢豪宅別墅,遂與早有地下交易的林偉夾計施展換地大法。林偉早年購入阿婆井2號、5號舊屋,兩地塊僅299㎡,歐文龍2005年批准發展商以上址位於世遺保護區、文物建築不可拆建為由,換走主教山一幅669㎡地王,林之後將地皮的權益轉自一間兩人共同持有的空殼公司,變相轉入歐文龍的口袋。歐亦承諾在其他換地和樓宇加高申請中大開綠燈作為報酬。當局估計,主教山地王當年地價2715萬,發展後利潤超過1.4億,較阿婆井地碎的利潤高出至少8成。

個案2:停車場換望廈兵營

個案2:停車場換望廈兵營 (網絡圖片)  

個案3:田底權換筷子基北灣地皮

個案3:田底權換筷子基北灣地皮

更匪夷所思的是,林偉竟然可以高士德「世紀豪庭」住宅的2層停車場,換望廈兵營 (澳廣視對面,現望賢樓社屋地段) 近3萬㎡土地,進一步奠地其「換地之王」殿堂級地位。不少民間保育人士事後恍然大悟:難怪當年政府鐵了心極速拆掉舊兵營!原來背後早已成為地產商的囊中物!檢察官郭婉雯當時在庭上狠批,《土地法》從沒有以不動產換地的規定,工務局明知澳門土地資源緊張,假若沒有歐文龍干預, 為何會讓土地落入私人發展商手中?之後工務局更要法律顧問翻箱倒籠,搵理據支持「停車場換地」,不但荒謬,而且是史無前例。

除了車位換地,林偉和歐文龍更炮製出以土地出租權換地。案情指,政府當年決定改變筷子基北灣規劃不興建中途倉,這個內部消息極少人知道,但神通廣大的林偉春江水暖鴨先知,2005年提出以西墳馬路一幢舊公務員宿舍的「田底權」換走上址2萬多平方米土地,田底權並非真正的業權,只有權收地租,沒有發展權,根本不能用來換地,歐文龍不但照批無誤,而且還要換大10倍。政府在2008年公開賣地,行政會委員廖澤雲旗下的天偉公司便以高出底價9倍、14.22億一口氣拿下這兩塊相連地皮。若非歐案及時曝光,澳門人損失將更慘重。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