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業非法集資涉案金額增至6600萬 論壇︰被害人損失或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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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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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6月5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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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產代理早前因非法集資爆煲,事件中多名受害者報案,多名公司股東相繼被司警拘捕。經濟罪案調查處處長陳楚民出席「澳門論壇」時表示,案件再有24人報案,涉及金額增至6,600多萬港元,警方現正追輯多名涉案人士,並呼籲其他受害者盡快報案。

金管局銀行監察處副總監黃立峰表示,涉案人即使負上刑事責任,亦不保證被害人可以追回本錢,呼籲市民遇到高息存款的情況,要審慎考慮。由於涉案人和被害人初時的利益一致,所以,隱蔽性好高,往往要到事件爆煲才被揭發。至於有關情況是否只屬冰山一角,他認為現時很難判斷,真正被揭發的個案不多。有傳涉案集團刻意將合約金額「報大數」以獲取更多貸款額。黃立峰表示,當局對銀行按揭有指引,未見有「報大數」的情況。他認為,今次事件所涉銀行及金額較少,相信對整體銀行體系無影響。

執業律師梁永本表示,由於被害人和涉案人簽署的協議違反法律要求,所以有關協議被視為無效,但當檢察院立案偵查,被害人仍然可以透過民事償追討損失。他認為,澳門需要明確定義何謂非法集資,「寫明是違法的話,可以提醒返市民,防止同類型事件發生。」黃立峰回應指,澳門雖然沒有非法集資的定義,但有關概念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規當中,他認同法律有改善空間。

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表示,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投資要自己控制風險。「唔係咩都要政府負責,咩都要政府管。出問題就要政府幫?自己賺咗既錢會否同政府分?」他又指,即使現時地產市場正在下跌,不認為類似事件似陸續出現,近十多年來都只有今次一宗案件,認為只是個別情況,不認同政府對業界有更多監管。

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余榮讓認為,不應向受害者傷口灑鹽,政府如果監管得好,非法集資的情況就可以減少。「唔能夠話咩都要自己睇風險,有啲嘢係有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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