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規章修章 議員促清晰權責 羅立文:修法跨三司 答唔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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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的士難」問題一直困擾本澳居民以及旅客。間選議員陳虹指,現時當局仍未有《的士規章》的修法文本公佈,令業界對修法方向不理解,產生憂慮。認為當局修法時應分清車主及司機的權責,「如果司機違法,車主對此不知情,係咪都要連坐?咁樣係咪不公平?」間選議員陳亦立則希望政府訂立制度,確保司機收入穩定,以減少濫收車資的情況發生。

直選議員鄭安庭則指,政府修改《的士規章》是由於的士拒載、濫收車資問題嚴重,修法加入錄音、被動式放蛇、釘牌等措施已有助解決違規問題。又認為毋須再加入的士牌照「去投資化」的措施,「八年牌同永久牌嘅車租都係一樣,去投資化有乜用?」

而直選議員區錦新指,要減輕的士的經營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鼓勵的士司機自行經營的士服務。建議引入計分制、定額批給等方式,既可加強監督,亦可減少的士司機的經營壓力。間選議員李靜儀則認為,的士服務的功能應脫離私人生意性質,並回到公共交通上,當局要在新發牌制度上加入條款,鼓勵正規的士司機自行經營。

「真係對唔住,我唔會答你地嘅問題。」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回應指,由於修改《的士規章》的工作橫跨三個司,不可以單靠自己去回答,會將議員提出的意見交給保安司及行政法務司屬下部門作研究,相信相關部門最終會就意見作出選擇。

交局局長林衍新回應指,今次修法包括引入以公司為發牌對象的發牌制度,並增加持牌者責任,促使持牌者監督的士司機的服務質素,加強持牌者的管理、培訓及指導責任。他亦指,除了加強對的士行業規範外,當局會在主幹道部分路段增設上落客區,便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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