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於今日的澳門日報A8版刊登聲明,指責政府沒有盡責保護市民財產,在發展商售賣樓花的過程中,沒有及時提醒市民有風險,並收取印花稅,允許樓花二手買賣。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其後發新聞稱指,上述聲明不符合事實和法律,無論對政府依法施政,還是廣大市民及時準確了解事實真相,都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新聞稿稱,海一居事件自發生以來,政府一直嚴密關注事態進展。但由於事件在性質上是一種私人之間的利益糾紛,政府已在合法性原則的前提下,平衡兼顧各種利益,盡最大努力尋求解決方案,力求將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新聞稱指出,政府在發展商開始售賣樓花之前,已多次提醒該項目的真實情況和可能的風險,但由於澳門實行自由市場經濟,政府無權阻止發展商繼續對土地項目的利用和樓花的交易,也無權禁止任何人自由買賣樓花,包括各種中間交易和二手買賣。至於印花稅的問題,特區政府已經表示,如有關的樓花預約買賣合同被宣告失效或解除,將依法退回所收取的印花稅以及物業登記費用
司長辦又強調,小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利益糾紛,只能依法解決,包括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依法提起訴訟等。但政府必須按照土地法行事,由於發展商對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已提起司法上訴,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必須按照將來法院的裁決,決定對土地問題的後續處理,並在依法可能的前提下,盡量保護小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