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型博士惹爭議 蘇朝暉:實習交報告後才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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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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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4月29日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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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常會現時正細則性審議的《高教法》草案,主席陳澤武日前指,法案建議高校可開辦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毋須寫論文及答辯即可取得博士學位。消息一出,引起社會質疑課程的認受性,憂慮會降低本澳高等教育質素。高教辦主任蘇朝暉強調,授課型碩、博士課程設置較為密集,要求相當高。學生必須經過實習,提交實習報告或應用論文,符合課程要求後才能取得學位。而高等院校必須經國際獨立學術評審機構評核,取得質素保證後方可開辦相關課程。

蘇朝暉指,現行法律規定高校只能開辦研究型課程。因應世界各國的高教發展,當局期望透過修法增加課程彈性,令本澳高教與國際接軌,提升競爭力。相較研究型課程注重於學生的研究能力,授課型課程較注重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而現時香港、英國等地已開辦不少授課型碩、專士課程,其他國家亦陸續開辦,課程主要針對教育、法律、工程、商業等學科。亦有不少國家開辦學碩、碩博連讀課程,減少學生的修業時間。

有傳媒提到,香港大部分授課型課程屬自資課程,政府不會提供資助。被問及將來本澳會否實行同樣政策時,蘇朝暉回應指,港澳兩地對高等院校的撥款形式有所不同,將來會視乎高校及相關課程是否能滿足人才培養的需求而作決定。另外,亦有傳媒問到授課型及研究型課程的銜接問題,蘇朝暉舉例指,若學生取得授課型碩士,希望轉修研究型博士,必須重新修讀研究型碩士課程後才能銜接。

高教辦主任蘇朝暉

高教辦主任蘇朝暉


高教辦:設副學士助在職人士進修

另外,法案亦建議增加雙學士、雙主修、主副修學士學位,以及副學士課程。蘇朝暉指,雙學士學位是指學生可同時修讀不同範疇的科目,例如工程學與管理學。而雙主修以及主副修學士課程則是同時修讀同一範疇內不同科目,例如工商管理與金融學,但雙主修課程的學生必須完成兩個科目的核心課程,而主副修課程的學生則毋須完成副修科目全部核心課程,所取得的學分亦比雙主修課程低。

至於副學士課程方面,蘇朝暉強調,副學士並非學位課程,亦不如學士課程般細分主修科目,性質與美國的社區學院類似,學生完成兩年制課程後,就會取得文憑,並可銜接到大學的三年級課程。雖然本澳高中畢業生的升大率超過9成,但他指,本澳仍有6成多就業人口並未取得大學學歷,開辦目的是為方便在職人士進修,以及讓未清楚發展方向的高中畢業生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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