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發新聞稿表示,2名民署稽查人員前(12)日在燒灰爐及西灣街一帶巡查時,發現1名外籍女子無帶狗繩遛狗以及任由狗隻於公共地方便溺,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規定。稽查人員於是上前檢控,但該名女子立即轉身逃跑,在追趕期間發生推撞以及搶走2名稽查的相機及手機,2人手部及頸部分別受傷,須送院治理,期後已到警局錄取口供追究責任,並將在警方的協助下繼續完成檢控。
民署強烈譴責暴力行為,重申稽查人員將繼續依法執行職務,維護本澳環境衛生及整潔。市民若遇到認為不恰當的情況,可按法律賦予之權利作出抗辯,但絶不應採取過激行為,否則將可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