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徵收膠袋費乃大勢所趨

2015-12-23_11-50-30

近日政府就徵收膠袋費作諮詢,社會基本上對收費沒太大異議,因這畢竟不是甚麼新鮮事物,中港台三地、外國不少國家早已實施,惟澳門在這方面仍原地踏步,雖則現在為收費措施做諮詢,但恐怕正如澳門講場聽眾王生所言,「要等過三五七年」才能成事,政府應坦然以對,不得退縮。

現諮詢接近尾聲,綜合媒體的報道,澳門在實行徵收膠袋費措施的大方向上基本沒有太大反對聲音,但在細節上存有分歧。第一,收費金額方面,1元還是5角,似乎還處於拉鋸狀態;第二,費用歸商戶還是上繳政府,部分意見仍表示存有憂慮;第三,街市是否受管制,尚有討論空間;第四,可降解膠袋是否應適當豁免。

雖然如此,最近筆者閱讀到2月1日市民日報關於《徵收膠袋費須便民顧及消費者權益》一文,深感困惑,當中所提出的建議亦似乎想讓環保政策倒行逆施,而成一紙空文。

首先,文中提及「社會上大多數人持反對聲音,當局逼使市民要多花錢買膠袋」、「澳門是個小天堂,有獨特優良的文化,當局不要時常盲目跟從香港作風」,筆者卻不認同。其實徵費膠袋費確實大勢所趨,當局似乎是希望盡快推行,問題只是想追回多少進度而已,目前只欠「立法」一道東風。雖說澳門是蓮花寶地,沙士大難不死,金融海嘯之際能獨善其身,但不代表應享受「特權」。如果連最基本至「膠袋徵費」的環保政策想實行亦被認為是「盲目跟風」,應維持「有獨特優良的文化」,於理何在?是否希望澳門的環保形象仍要落後於他人地區多少個春秋?

其次,提到「到超市購買各種不同物品,如鮮肉類、芝士、乳酪、雪糕、片糖、餅乾、廁紙、洗衣液、洗頭水及含有化學物品的東西等等,上述物品雖然有本身的膠袋包裝,如放在一起會影響衛生,因有乾、濕、溶解,以及化學劑成分,易導致變壞或弄濕,當消費者吃了甚至會中毒,如要消費者分開幾次購買會浪費時間,或要消費者出行時自備3至4個環保袋,實在不方便又麻煩。」講到底就是怕麻煩,其實只需要最多分三袋就可以,一袋濕貨(可用膠袋)、一袋食物、一袋非食物,而最後兩袋自備環保袋完全可以做到,或者將屋企用過的膠袋摺成小三角形,隨身攜帶就搞定。上述所指的情況應算是特例,恐怕一個人一次過購物提攜這樣十種東西者少而又少。如果任何事情單純從方便出發,那末所有的環保事情,一件也不需要去做,任由全球暖化和極端天氣繼續發生好了。

再者,文中又寫如何教市民「諗縮數」,例如讓商店倒過來給市民1元,這樣可行嗎?澳門的商家如有這般質素,倒不如將徵收得來的1元直接投入收銀處的捐款箱,定期由慈善團體或環保機構派人收取好了,這肯定比退錢積極得多;又吵嚷著希望政府每月定期免費派發環保袋,這有否想過收膠袋費政策的核心就是希望減少浪費,倘若這邊廂減膠袋、那邊廂增環保袋,到時一個個政客跳出來說政策失敗那又怎辦?

似乎,澳門人經過多年選舉文化的洗禮,被灌輸了「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回贈」、「沒有鼓勵就不做」的歪念,須知「少用膠袋」其實是培養節約習慣,乃傳承中華傳統美德之其中一環。否則,若連「保持地方清潔」、「切勿隨地吐痰」之類的基本公民義務和責任都需要有「回贈」才能去做,豈不讓澳門人被其他人貽笑大方?

最後筆者重申,徵收膠袋費之標的在於「源頭減廢」,否則澳門將面臨「垃圾圍城」的危機,實際上只要自備購物袋就不用擔心付多少錢,也不怕被商家賺取,因此收取1元是合理的;費用方面,若上繳政府,雖然每次收取1元幾毫,但政府相應投入的資源平均遠高於1元,包括招聘人員、設收費櫃枱、定期結算等等,所投入資源不菲,與「精兵簡政」相悖,香港首階段按此而行最後亦不得不變陣,乃因行政成本過高所致;倘若「放生」可降解膠袋而不收費,乃中了膠袋商的圈套,可降解膠袋本身也是塑料所製,倘遭豁免,就等如製造缺口,最終讓市面產生大量可降解膠袋的垃圾,這好比香港首階段平口膠袋的免費一樣;澳門本身不採取傳統堆填區方式處理生活垃圾,膠袋是否可降解最終命運一致,都是送往焚化爐。

其實每個環保政策的順利推行,代表著公民意識的抬頭,只是大家養成了習慣,氛圍就很快建立起來,比那些所謂「選舉文化」而衍生的怪現象,更加正面和有所建樹。

藉諮詢幾近結束之際,望此文能獲廣大媒體於諮詢期內刊登支持,以正視聽,讓澳門人找回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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