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評定公聽會 渡船街1號一點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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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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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1月9日 21:21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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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正就《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進行公眾諮詢,今日舉行首場公聽會。十個項目主要包括廟宇及政府建築物,坊間原以為沒有太多爭議,但有渡船街1號的業權人在公聽會上指出,房屋早已被拆至「溶溶爛爛」,難以恢復原貌。但諮詢文本沒有詳述房屋的現狀,質疑當局有預設立場將房屋列入清單,影響業權人的權益。亦有數名自稱新橋區街坊指,房屋欠缺歷史價值,批評當局以保育之名,罔顧社會發展。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回應指,當局首要考慮文物價值,諮詢並無預設立場。若大部分意見認為不值得保留,當局不會列入清單。

渡船街1號其中一名業權人劉秋林表示,他們在2013年底得到工務局批准拆卸建築,叫停工程後,主樓及副樓均已拆剩一半,很多特色經已損壞。他亦指,諮詢文本內的資料不齊全,欠缺拆卸後的照片,公眾難以從文本了解現狀。他又質疑,當局在無實地視察的情況下,將房屋納入首批評定,更稱要業權人自行出資修復,明顯有預設立場,對合法拆卸的業權人來說不公平。他期望當局在保育文物、保障私人業權及合法營商三方面取得平衡。

渡船街1號業權人劉秋林

渡船街1號業權人劉秋林

亦有數名自稱新橋區街坊表示,渡船街1號不像鄭家大屋、草堆街80號一樣有歷史人物使用過,沒有歷史意義,近期更看到有不少道友在房屋內留連,影響社區安全。亦有街坊指,本澳仍有不少同年份、同特色的建築,如連勝街8號建築,當局不應保留一棟「爛溶溶」的房屋為名「阻住人哋發展」。但支持列入文物清單的與會者則指,當局鮮有保育近代歷史建築,認為渡船街1號是19世紀初葡人拓展新區的象徵之一,亦富有社區特色,不應被拆卸。

局長吳衛鳴回應時強調,當局在進行不動產普查時,是以文物價值為首要考量,並沒有預設任何立場他解釋,文化局將渡船街1號列入首批評定時,是考慮到建築物具有爭議,期望能優先解決問題。又指以前鄭家大屋、葉挺故居亦殘破不堪,但當局有能力修復至完好無缺。他亦指,《文遺法》規定,在進行文物評定時,需要收集公眾、業權人及文遺會意見,今次公眾諮詢可謂史上首次,若大部分意見認為不需要保留房屋,當局就不會將其列入清單,業權人亦不用出資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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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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