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海一居樓花買家遊行到保利達辦事處抗議。( 資料圖片)
在朋友和同事圈中,大家都知道我買了海一居樓花,最近政府收地說鬧得很沸揚,他們都關心我,不知道當中有多少是出自真心的,有多少是假意純粹出自八卦的,但我只知道,如果我不說出我的情況,我心裏會很難受。
幾日前,政府召開記者,宣佈收回海一居土地,將我推向了深淵。在這一刻,我知道,我和太太從畢業出來工作至今,辛苦存下來的錢,有可能會化為灰燼。看到記招上陳海帆司長決斷地回答每位記者的提問,我電話響起了,是一位較少聯絡的朋友打來的。朋友在電話中哭著告訴我,她和她家人共買了2個單位,而且是即供的,問我該怎麼辦?掛掉電話後,我內心有種說不出的苦,我不是即供的,我已如此難受,我真的很難想像她的心情會是如何。
我目前有兩個小朋友,一直和家人住在一起。很老實說,我和太太不是揮霍無度的人,我們不買名牌,不買車,不常去旅行,辛苦存錢就是為了能擁有自己的家。我們兩個人的收入超出申請經屋的上限,所有沒有資格申請經屋,我們也從沒有想過要申請經屋。在決定購買海一居樓花時,也算是作出較周全的考慮,覺得發展商在本澳是大公司,有一定的信譽,而且我們等三兩年才上樓也是可以的。當時發展商承諾能於2015年收樓,後來又改至2018年。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原來有土地利用期這一回事,原來我很不幸地,就是買了土地利用期快到的樓花!
我想不少人會說,你當初買樓花就應該承受這個風險。聽到這樣的說法,我心裏真的很難受。試問樓花買賣在澳門進行了那麼多年一直是相安無事的,過去誰買樓花會留意以及分析土地利用期這方面的因素?老實說,我當初的確從來沒有考慮土地利用期這個因素,因為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新土地法有這個規定,所以,在這件事中,我感嘆自己不是法律專家,在置業前沒有仔細鑽研澳門相關的法例,但試問在這件事發生之前一般市民買樓(花)會否考慮到這因素?
看到太太每天沒有笑容,看著坐在我面前的兩個小朋友,我除了責怪自己外,我亦很想問特區政府:在這件事情上,妳真的完全沒有責任嗎?政府與發展商在行政程序上的瓜葛,我不能作出判斷,亦沒有判斷的能力;但是,在對廣大的海一居小業主而言,政府敢說完全沒有責任?在購買海一居樓花的過程中,沒有一位政府官員、沒有一個政府部門曾提醒過我們應注意的風險,甚至收了我們的印花稅,確認了我們的買賣行為。當中,政府有盡善意原則嗎?今天陳司長說可以退回印花稅,陳司長你可知道,相比我們付出的樓款,這退回的印花稅還有意義嗎?
看了很多社會上的評論,不少市民罵我們是投資者,輸打贏要,我真是百感交集。當然,我不排除有投資者買了海一居樓花,但我相信,更多的是只想有個家的本澳市民。不管是不是投資者,難道我們付出的,不是真金白銀嗎?近年樓價倍升,我和太太一分一亳是得來不易的!我不期望其他市民能可憐我們的處境,只希望大家能花少少時間,站在我們的角度去看看這件事,以中立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
我不知道事情最後會如何,可能我們最後可以收到樓,可能我們最後可以得到雙倍訂金賠償,可能我們最後血本無歸,無論事情如何發展,我只知道現在每一天的日子,對我們都是折磨。
最後,我要再次謝謝我父母(當初他們願意借一部分錢給我們買這個樓花),我知道你們很疼我,但現在我真的感到很抱歉,因為你們的錢可能白白浪費了。我也很感謝你們的諒解,一直沒有責怪我們為何選擇了買海一居樓花,但我相信你們的心情並不會比我好過……
一位「海一居」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