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不少長期批租地年底就到期,政府須按照新《土地法》收回未完成發展的地段,涉及約5,000個單位,令一眾趕搭尾班車的建築商人心惶惶。近半年地產業界勤於「發功」,製造輿論攻勢,要求政府修法將《土地法》鬆綁。
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今日受訪時表明支持修改《土地法》,他說,按現行法律規定,批租地一旦超過利用期,施工准照便無效,發展商無法繼續施工,受害的還是買了樓花的小業主。他又形容這是「歷史遺留的問題」,要求政府盡快處理,修法設立過渡期,延長土地利用期限,讓正在施工的樓盤可以過關。
另外,海一居糾紛至今還未解決,被問到光是完成地基便可賣樓花,對業主保障會否不足?劉永誠指,澳門《樓花法》生效時間不長,房地產市場需要逐步健康發展「好多嘢都要按步就班去處理。要改善一個問題唔能夠話好似神仙打救咁,一點就搞掂。我相信要過程,大家要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