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被妖魔化  關注團體:公正維權  勿向弱者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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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越傭虐嬰案震驚社會,網絡上充斥不少仇視外傭的言論。關注印尼移工組織和進步移工聯會發表聲明,呼籲社會跳出弱弱相殘的窘境,勿以個別事件論斷。無論來自哪裡,都會對不幸個案感到難過。事實上,全澳有超過2萬外傭,不少家傭與僱主相處融洽,有的更一做11年猶如一家人,希望社會冷靜看待事件。

對於有僱主團體擬於月底發起遊行,要求半年「過冷河期」再「加辣」,立法禁止家傭轉換工種,團體解釋,澳門在2013年修改《外僱法》後,已規定未能完成合約或僱主合理解僱的家傭要離開澳門,6個月不得再入境;合約期結束毋須「過冷河」的外傭,同樣有6個月的關卡,不得轉換工種,新措施已有效預防「搏炒」的情況。家傭離鄉別井來澳謀生要付出很高成本,隨時一身債,因此都希望有穩定工作。

該會指出,不少外傭飽受中介剝削,有的甚至白做一年償還中介費,有的每月四日法定假期都要上班,賺取額外津貼,否則「連衛生巾都無錢買」。由於不熟悉法例、語言不通及舉證困難,即使向警方及勞工局求助,很多時都不受理,希望當局正視,加強監管「吸血」中介。

現時不少僱主和家傭還未清楚法例就簽署自行草擬或由中介公司提供的合約,對雙方都不是最佳保障。雖然勞工局印製「與家務工作外地雇員訂立勞動合同(範本)」,但知悉及參考此範本的少之又少,加上只提供中英文版本,內容並不詳盡,外傭可能也不了解當中的條款。團體建議參考香港,以標準合約規範雙方權利與責任,妥善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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