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與缺乏長遠規劃──愛都爭議讓人看到的

這個夏天很火熱。在第三輪新城規劃諮詢的同時,又有「舊愛都酒店和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的意見徵集,一個新城,一個舊城,其實不是單一項目,而是直接關係到城市文化空間的全盤規劃,在這樣的關鍵時刻,文化議題與城市未來是連繫一起的,今天所討論的問題,都在反映出這個城市正步向一個怎樣的未來。

保育問題不應成為諮詢內容

在愛都和新花園的保育問題上,使人完全無法理解的是,為何一夕之間,這兩個地方的保育竟會成為一個文化旅遊城市的諮詢內容?
既然澳門的定位是「旅遊休閒城市」,那麼維護和挖掘在地文化,保留地方特色,開發旅遊資源不就是本來該做的事情嗎?抱持這樣的原則還要徵求公眾意見?

這兩處地方的建築特色和歷史意義,即使在官方的意見徵集文本中其實都有提及,再加上其作為一處大眾日常生活場所,早已是社區的生活地標,不管從文化脈絡、社會經濟或旅遊的角度來看,這兩個場所都有其值得挖掘的價值,然而政府卻不斷以各種理由推搪,始終不願明確保留。對此兩地所提出的改建計劃更是看不到任何迫切性,到底是誰那麼迫切需要「室內公共泳池」和「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令人難以明白為何要大動干戈,令市民怨聲載道。

執筆此刻,網上正熱傳著颱風過後,台灣兩個紅綠色的郵筒被「吹」彎了腰的可愛造型,許多民眾特意跑到現場與之合影,中華郵政亦馬上決定──「順應民意,原址保留郵筒,成為觀光景點」,此舉被公眾盛讚為「突破盲點」、「點石成金」,兩隻小小郵筒都可為地方無限增值。反觀本地政府則盲目和輕率地只想以新代舊,對充滿價值極待挖掘和加以利用的兩處地方無動於衷,把金化石,未曾嘗試盡力維護,只一味想著完全拆除,此舉實極為反智。愛都和新花園泳池的原址保留,正立面和壁畫等的維護,本來就是政府應要恪守的文化保護原則,竟還要拿來諮詢應否保留?真是荒謬。如果可以隨著長官意志話拆就拆,文遺法要保護的是什麼?原則在哪裡?底線在哪裡?下一次,又將輪到哪一座建築物?

何謂「重新規劃」?

在《徵集意見文本》中,第一條是這樣問的:

「您是否贊同特區政府對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重新規劃?」

而公眾只需回答「是」、「否」或者「無意見」,但當中對「重新規劃」並沒有具體解釋。由始至終,文本中對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都沒有確切作出保留的承諾,更沒有詳細說明如何保留、保留原則,反而,在內文中多次出現「重建」、「改動」等字眼,這個「重新規劃」會否等於拆了重建?或者拆多少?保留多少?如何改動?改動多少?規劃原則、理據從何而來?無從得知。是否贊成「重新規劃」的問題是必須要在向公眾清楚交待「規劃」原則和內容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公眾表態,否則會造成誤導。

主體不清,功能混亂

《徵集意見文本》第2條:「您對再利用構想定位為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的意見。」

什麼是「文康活動中心」?從何處得出這個定位?當中功能和設施是怎樣的?與「社區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有什麼不同?在提出這個問題前,是否更應先讓公眾了解:目前其他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社團等一共有多少類似的青少年活動中心及文康設施?使用狀況如何?開展了哪些活動,成效如何?一共使用了多少資源?到底「文康活動」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這些活動與其他運用公共資源去開展的課外活動,有什麼分別?

在諮詢文本中有提及這樣的規劃內容:

「舊愛都酒店與新花園泳池將計劃建設成為包括澳門演藝學院,及其他文化、藝術、教育、體育、休閒等設施及空間的建築綜合體,打造成為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p.14)

這到底意味著什麼?一個「建築綜合體」要有多大空間才能把這些功能全塞進去?剛是一個演藝術學院已不夠用了吧,這樣一個龐雜空間的定位是什麼?何者才是主體?是「演藝學院」還是「文康活動中心」?兩者根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規劃,難以想像「學院」如何能附設在一個「文康中心」之內?演藝學院是一個教育機構,又如何同時兼具「體育」和「休閒」?旁邊不是已有得勝體育中心和塔石體育館,3個公園和1個廣場了嗎?為何要花資源再「打造」更多「體育」和「休閒」空間,而不是去優化原來已有的空間設施,以滿足大眾需求?在這個青少年活動場所及文化設施其實已甚為密集的地段,再多一個同類設施的理由是什麼?

缺乏規劃藍圖,如何定出發展需要?

在長期缺乏城市規劃、欠缺長遠文化規劃的環境裡,空間從來都是一個大問題。事實是各樣空間都缺乏,根本難以說出何者更為重要。有誰能說得清,到底一所劇場重要,還是一間演藝學院重要?到底一個展覽空間,還是一所好的圖書館更迫切?當劇場工作者訴說長期缺乏排練和演出空間時,北區的市民到現在仍是在?漢街市外的空地上觀賞藝術節目。如果長官執意要發展青少年,那麼兒童的藝術教育又在哪裡?這麼多年一個專屬兒童的藝術教育、展覽館、表演場地,出現過嗎?還有老人、成人、身障者等,又可以到哪裡找到適合他們參與的文化場所?
空間資源分配不公的情況,不是一間愛都能夠解決的,空間問題就是缺乏政策、缺乏規劃的問題。在把愛都定為「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之前,有沒有全面統計、蒐集和研究各個社區現有文化設施,得出哪些社區最為缺乏,哪些地方需要更新、強化的具體資料?現在最需要的,是整個城市的文化空間的全盤規劃,向公眾展示出清晰的想法。在現時的情況下,要公眾去設想空間問題,根本難以產生聚焦的討論。

文化環境的建立應由社區開始

有人問,為何愛都?為何愛都周邊已經有不少文化設施但仍可以規劃成文化設施,而有些社區卻仍然一間也沒有?政府有沒有搞清楚,真正最缺乏青少年文化設施的社區是哪裡?今次的愛都規劃,雖然標榜「青少年」,但沒有正視青少年這個社群的真正問題,並不重視文化權利,對文化基建工作也不理解。

如果真正想面向青少年,應該是想辦法把文化設施滲透到最多家庭構成的基層社區之中,才有機會接觸到最需要藝術的那一群青少年。而作為本地唯一演藝教育機構的演藝學院,如果可以考慮在北區、筷子基、青洲等地區,建一所具規模的學院,成為該區中具標誌性的文化設施,讓這一區的年青人也能引以自豪,吸引他們走近,這可能比硬擠進愛都更有作為。

要推動基層社區的文化實踐就不是空間先行的問題,如何可以令這些地區的市民有更多第一身的文化參與?在討論愛都和新花園泳池的時候,可能還有許多市民從來沒有到過正式的劇場看演出,很多小孩沒有去過藝術館看展覽,或參加過正式的藝術課程,而對於一些缺乏機會接觸文化藝術的青少年來說,他們需要的不只是實體的空間,而是讓他們能與藝術連接起來的機會。如果沒有這樣的條件,建再多的空間,又有何用?!

對未來文化發展的期望

這次愛都和新花園爭議引發出幾乎一面倒支持保留的公眾聲音,這是因為公眾積壓已久的對政府過往種種從上而下的、不合理規劃的不滿所致,要與政府算算賬。有很多公眾都不只在談論愛都和新花園的事情,而是同時發出對塔石由球場變廣場、塔石玻璃屋的長期空置、長期以來各種文化設施的不足、藝術發展滯後、教育與體育設施的管理問題、大型基建工程的失誤等,市民都一併數算了。長期以來沒有被重視的各種問題已在市民心中紥了根,過一段時間,只要遇到一個缺口,不論是新城規劃,還是文化保育事件,這些從未被正視和解決的問題,都會再次被公眾拿來清算。

但另一方面,從公眾的發言和行動中,不但使愛都和新花園這兩個地方在公眾心目中的位置更為清晰,也同時加強了大眾的文化保育意識和對自身文化的感情,其教育成效應比世遺講座更高;而在對抗這些不合理規劃的過程中,公眾其實也逐漸在建構著自己心目中對一個城市的期望,對文化發展的期望,這樣的保育運動,並不只是對事件本身,每一個聲音,都是對未來的召喚與期許,等不及政府來架設環境,公眾自己先一點一點舖墊這個城市的土壤。文化需要深耕,不是突然頭腦發熱,就把一個老建築隨意拆掉、隨意改建,所有這些行為都不叫發展,也不叫規劃,而是破壞。愛都可以是什麼?可以不是什麼?其實都有無限可能的答案。期望有關當局能好好利用這次機會,展開對未來文化發展的深遠考量和完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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