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典範】審計署公佈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完美呈現工務局這個統籌部門如何將一項公共工程越搞越禍。從設計、施工監工、驗收問題花樣百出,光是一個氹仔中央公園花了納稅人近5億,超支4千多萬,延期1年才落成,近50項公程缺失、安全陷阱最後由公帑埋單。審計署狠批工務局對工程進度完全失控、監管無實際意義。至於屢屢犯錯、已涉及違法的工務局要承擔甚麼責任?已退休的局長賈利安如何負責?這些仍是一個大問號。
講又唔聽 聽又唔做 做又做錯
審計報告指,工務局在設計階段未有諮詢民署公園設備的安全規格和用料要求,即使民署曾提出一系列修改建議,例如斑馬線要用導盲磚或有聲控指示、泳池要有廣播系統、公園指示牌等,工務局雖然書面採納,但最終設計方案卻沒有理會。到公園開放使用後,市民投訴兒童遊戲區問題多多,鞦韆不合適幼兒使用、馬騮架又太高、安全地墊四角蹺起,凹凸不平,小孩容易絆倒。
工務局總是不缺解釋,先是指設計圖則會諮詢用家部門,但「除了較為特別或具重要影響的意見交由局方自行分析及判斷是否接納外,一般情況下均送設計公司處理」。這樣的「神回覆」,是否說諮詢其他部門又有何用,問了也是白問。
另外,工務局在施工期間以需要鋪設管線為由,擅自更改泳池設計,令成人池和兒童池的水不能相通。民署到最後接收時才發現,指出這會造成衛生和管理問題,最後要多花一百萬在兩個泳池之間增設水槽,避免池身藏有污垢,令泳池延遲兩年才落成。
監理公司hea做 工程延期袋多300萬
審計署發現,在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期間,監理公司欠交33份每月報告。2014年4月,工務局曾要求監理公司就泳池水吧屋頂出現「結構性裂縫」提交分析報告,以明確歸屬責任,最終報告遲了82日才交到工務局手中,但沒有施工紀錄、沒有檢查報告,工務局也沒有要求再補交。
撇除天氣和提前開放停車場等因素,工程因設計失誤延長工期234日,導致監察服務延長,增加了290多萬額外開支。
工程延期 申請報告拖住先
根據法例,公共工程申請延期,承建商須在30日前申請並呈交更新的工作計劃。但審計署發現,三次延期中,有兩次申請是在法定完工期後292日及535日後才補交,但更新工作計劃一樣欠奉。工務局解釋,由於後加工程要花幾錢、做幾長時間還未確定,難知道具體完工日期,因此承建商沒有再提出延期申請。審計署狠批工務局做法既不符合《承攬規則》法規要求,管理上亦不恰當,工務局無法控制工程進度,所謂的監督失去實際意義。
錯漏百出 工務局草草收貨
工務局以及早將設施移交給用家部門為由,無視監理公司曾反映停車場及空氣監測站存在47項施工缺陷,草草收貨,例如:通往停車場的4部升降未完成測試和交收。審計署批評,工務局已違反了法例要求,無形中將保養期縮短,損害政府權益,這些安全隱患對使用者構成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