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箭落馬】文化局一名廳級主管被翻舊帳。廉署收到舉報揭發其在2007年涉嫌違法,豁免招標將一項設計工程判予配偶持股的公司,涉案主管及其配偶涉嫌觸犯「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案件早前已移交檢察院處理。綜合各方消息,相信涉案人是主管保育範疇的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目前他已停職候查。據了解張鵲橋家族是本地老牌建築商之一,但他沒有繼承家業,早年選擇投身公職。文化財產廳其中一大職責是保護城市景觀,對發展項目有關鍵的把關作用,被視為「阻住人發達」的職位,外界對張這次捲入涉貪案感到驚訝。
社文司長辦公室昨日發稿證實一名「廳長」涉案需要停職,在文化局屬下七個廳級部門中,只有張鵲橋一名廳長自2007年10月獲委任至今。昨日的城規會上,張已沒有現身,只派出一名高技以文化財產廳代廳長身份列席會議。
城規會運作近一年,從公開會議中看到文化局發出的街線圖有時都幾「辣」,很多老區的特色舊建築都要求重建項目保留建築立面和拱形長廊,最敏感的建築高度更是爭論焦點,經常被會內的「發展派」炮轟。例如:位處東望洋燈塔限高區內的信達城商場,之前申請新的規劃條件圖,建議最大許可高度僅20.5米,比現在矮一大截;現高43米的南灣大馬路華南大廈,文化局堅持以不影響海岸景觀為由,新規劃條件圖只批53米(約16層),多位委員認為應與兩旁的京澳大廈(約82米),及中國法律大廈(約90米)看齊,要求再放高,又質疑文化局的理據難「以理服人」;近期備受爭議的漁人碼頭A地段,去年8月文化局的非約束性意見也是同意城規廳當時的建議,限高60米。
不少業界人士都對張這次捲入涉貪案大感詫異,更關注日後文化財產廳工作由誰接手,把關力度會否有變。事關該部門主導保護世遺、城市景觀控制及保育政策幾大範疇,《文遺法》的執行和監管,文物普查、評定程序,以後可能涉及的補償計算都經其手,還有尚未出台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更不用說最「值錢」的依法對建築規劃提供約束性意見的權限。
據廉署2014年工作報告披露,文化局一名廳長在2007年一項設計工作的判給程序中, 以緊急為由,利用職權建議豁免正常的詢價程序,將設計工作直接判給其配偶持股的公司,合同金額約200萬。其後,承判公司在設計方面出現缺失,要用多一年時間修改設計,導致有關工程須延後招標,令政府須額外支出1千多萬工程費。
這次廉署打貪終於打到較上層的廳級官員,雖然只是在涉嫌階段,但為何沒有按往常在移交檢院後隨即公佈,而是拖到換屆後在年度工作報告中發佈,也引起傳媒界的質疑,憂慮選擇性延後發佈影響反貪工作的透明度,又或者會否有一些隱藏個案直接不發佈,避免令某一些部門尷尬?這對澳門反腐倡廉、鼓勵公眾監督公權力都有負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