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財唔出大財唔入 管理公司買掂交局主管賺6800萬合約

(絡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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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屋漏更兼逢夜雨,局長汪雲下月離任,臨走前爆出屬下一名負責運輸管理範疇的主管級官員長年「收水」,協助3間管理公司中標取得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同,包攬全澳7成業務,合同金額高達6800萬,兩名公職人員瓜分賄款1600萬,且長期收受其他不法利益。坊間耳語:小財唔出,大財點入?所言非虛。

廉署公佈案情指,2012年至今涉案的三間管理公司合共獲判60多次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幾乎包攬其中7成業務,合同金額接近澳門幣6,800萬元。該兩名公職人員涉嫌收取賄款約1,600萬,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同的判給。

廉署在偵查過程中還發現,根據判給合同規定管理公司至少需要派駐三名管理員及一名清潔員在停車場提供服務,但涉案公司所管理的不少公共停車場實際上長期只派駐一名管理員提供服務,兩名受賄的公職人員涉嫌預先向公司透露停車場巡查的消息,收到風聲再提前調配人手,製造符合判給合同所定的駐場人員假象,減少實際聘請員工的數量以賺取最大利潤。

廉署在拘捕行動期間,在其中一名涉案公職人員家中搜出澳門幣23萬元現金,相信是賄款,已經連同案卷移送檢察院處理。刑庭依法即時對案中兩名公職人員及一名商人採取羈押措施,其餘三名嫌犯被禁止離境。

交通局晚上發稿強調會配合廉署及司法當局的調查工作,秉公辦理,並對涉案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並重申絕不容許任何人以權謀私、破壞法紀,同時會加強內部管理及監督機制,堵塞漏洞,並已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公共停車場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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