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前《論盡》網上版刊登一篇有關社工註冊諮詢專場的讀者來稿「我被壓迫你還說我偏激?」,署名是「一位不甘於不公義的USJ學生」,聖若瑟大學社工系主任何鍾建主動回應事件。他指出,無辦法清楚知道寫信的人是否真的該校社工系學生,強調當日老師要求在諮詢專場不要著黑衫、舉紙牌,是希望學生從「理性」和「學術」角度討論諮詢文本,認為上述行為只是訴諸「情緒」,無助與局方溝通。他認為這規定並不妨礙學生表達意見的自由,重申校方鼓勵學生在諮詢會上發問,亦不會阻止學生參與校外的行動。
該篇來論質疑聖大要求學生「當日諮詢不能穿甚麼衣服,不能舉起標語,不能像某院校的形式發表意見,不可以有偏激的言論。」對學生來說已構成心理壓力和恐懼,「身為學生的我認為任何形式的發言都應尊重,大家是為了事情好才站出來,並不是所說的『搞事』。『偏激』這兩字嚇怕了不少想發言的學生,我真的怕,我很怕我的問題會不禮貌、偏激,我更怕發言後會不會得到甚麼處分。」
對於校方當日的安排,何鍾建解釋,作為諮詢專場的主辦方,老師經商討後認為有需要制訂「House rule」(出席場合的規則) ,他認為這並不妨礙學生的言論自由,老師一樣鼓勵學生提問敏感及爭議性的問題,只是「訴諸情緒」的行為無助與社工局溝通,諮詢會應集中討論文本內容,「如果令到對方帶來不舒服的感覺,那意見對方亦未必聽得入耳」。
他又形容「不舉牌、不著黑衫」的規定,猶如派對上的Dress Code,有指定的穿著,進場的人應該要知悉和遵守有關規定,「若不認同,大可以不來,選擇其他諮詢場」。
被問到上述表態方式近年在學界也很常見,校方下達這道指令是否過於主觀或保守?何鍾建直言外地一些做法澳門沒必要跟隨,「香港還香港,澳門還澳門,為何要將香港鄰近地區的方法融入澳門?」學生可採取一些進取、和平、互相尊重的方式表達,但他認為「一些過激的行為只會影響公眾對社工形象的觀感,社工作為一個專業,應更加著重理性。」
他重申不認同該篇文章的指控,老師並無阻止學生發言、在校外參加其他團體的行動。他亦澄清,從沒有勸某些學生不要出席諮詢會,相反校方非常鼓勵在讀或實習的學生出席,當時也有約八成學生參加。他本人及其他老師有參與這次修法專責小組,反映師生意見。校方對文本內容也不是全然接受,認為有需要調整。至於具體修訂的意見,他表示在委員會內已清晰表達。
何鍾建表示,理解學生對諮詢文本有不滿,例如專業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要求民間代表應過半,體現專業自主。但放在澳門,《基本法》已規定特區成立後專業團體不少於半數成員是官方代表,他個人對此也感到矛盾。《基本法》的規定是一個現實問題,若公眾認為有需要,可討論是否有需要修改《基本法》,關鍵是否要求修法的聲音是否夠大。(編按︰《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確定專業制度,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制定有關評審和頒授各種專業和執業資格的辦法。」由此顯見,《基本法》並沒有如何鍾建主任所指:「《基本法》已規定特區成立後專業團體不少於半數成員是官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