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 Make a Wish

我今年32歲,希望在我有生之年:
同志伴侶可以結婚
同志伴侶可以得到法律保障
同志家庭可以申請經屋
同志朋友不再需要「出櫃」

這些都不是特權,而是普通的「基本人權」。

我相信,社會是可以變得更好的,總是這樣努力相信著。

— 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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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等你們覺得安心又舒服的時候再告訴我吧。

其實我想說的是:加油!你們喜歡的是男生或女生也沒有關係。愛一個人並沒有錯,那是天底下最最最最自然的事!那些不必要的委屈和痛苦,你們沒有說出口,我們都感受得到。如果社會還未能全然接受,無關係,有壓力我們就一起扛吧!如果路還是不太平坦,我們一步一步的踏平它。

希望 有天你們都找到所愛的人。然後,可以大聲說愛。

— Con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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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有道「男子和男子,怎能親密如此」,現實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見一直存在,作為同性戀者,生活上經常畏懼他人目光。「但做對好兄弟,又如此相愛,旁人會說不該」一般人認為男孩間頂多只是好兄弟,萬一「過火」些就有可能被旁人側目。很多「真愛」可能因身邊人不喜歡、甚至討厭,最後放棄了。真摯的愛情是值得尊重的,我們不應該因為同性相戀而對此改觀,希望不久將來更多人接受、尊重多元化的愛情!

— 肯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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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澳門第一個同志平權社團,竟正正因為政府粗暴於《家暴法》趕走同志,其實真係幾好笑。然而,最好笑嘅係,我催政府加返同志,同志反而唔幫手出聲。當然,一方面同志唔肯認自己,另一方面係社會唔肯接受同志。不過我都希望,同志勇敢啲,因為連你都唔接受自己,人哋做乜要接受你?

— Ant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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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平頭
我穿束胸
我中性打扮
但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女生
是生理及心理都百分之百認同的女生
所以我是會進女廁的

希望以後不會在女廁把大家嚇倒
希望以後不會有人在女廁用異樣目光看著我
希望以後不會有人在女廁大大聲聲問「嘩,你入錯廁所呀?」

— 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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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基連自己都不敢提個「基」字,說話左閃右躲,用盡各種暗號、委婉語來隱藏。我相信人越不坦白,禁忌便越深 。逃避未有帶來絲毫安全感,反而把自己置於越來越危險的境地,令自己變成了對抗自己的一份子。改變只能從自己開始。來吧!我們一起坦坦白白、清清楚楚、歡歡樂樂的談基!

— 錦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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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志為滿足他人、滿足社會的願望而扭曲自己,到老來才敢順遂自己心意去愛。可是物是人非,多少大好姻緣就此斷送,多少值得去愛的人就此擦肩?滿足他人,但承受苦果的是自己。或許社會和家庭面前,你恐懼,你誤判,但柳暗花明又一村,突破框框,才能不停鼓舞。

— 癸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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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林夕填詞,蔡依林主唱的新歌「不一樣又怎樣!」講述的是張淑月和邱秀滿兩位女性的愛情故事。在生命的危急關頭,因著沒有法律上的認可,即使同床數十載,單憑愛,簽不了手術同意書。而我還是期盼著,有天我們能夠為自己所愛的人作決定,真正與對方的生命連為一體。

如歌詞所說:愛不是抽象的信仰。
愛是人人平等的「權利」。沒有階級,不分性別年齡身份。

— Ju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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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分距離遠近、不分晝夜長短、不分語言國籍、不分年齡性別。這樣的愛不僅局限於親情、友情與愛情,更重要的是一種包容的愛。我們活在同一大氣下,上天賜予我們相同的呼吸需要,相同的三百六十五日,相同的天空與太陽,相同的歡笑聲。為什麼我們就不能平等的去愛與被愛?為什麼就要被歧視的眼光所遮蓋?為什麼就不能得到世俗公平的對待?

— 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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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社群在澳門以一種疑幻疑真的姿態浮沉。它如像空氣般圍繞在我們身邊,每個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大家卻也真的把它視為空氣般透明。如果這種現象是因為大家都把同志看作跟「常人」沒兩樣,那就好了。我多麼希望澳門的LGBT們可以不用再躲藏,可以站出來告訴這個社會我們的存在,告訴他們真愛是不受性別所限,一起為我們的戀愛權利起義!

— Nat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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