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首先要學會愛自己

瀟灑自在與浪漫甜蜜,只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無法亦無須比較。

瀟灑自在與浪漫甜蜜,只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無法亦無須比較。

中學時經常信口開河,說要二十八歲前結婚,三十歲前生小孩。

我今年二十,單身,現在為大學二年級生。這時候的我才知道那是最無知、愚昩的願望。

因為,愛情根本無法預計。

兩年前跟高中同班同學分手後,我在大學裏曾經遇過「適合」的對象,但跟從前大相逕庭——中學時是因為「我很喜歡他」而不理父母反對、不顧校規,千方百計想要一起;現在卻是因「我應該要談戀愛」、「我需要有個人陪陪」所以想有個伴侶,而非「我喜歡他,我想跟他一起」。也許,你跟他一起是因為情感驅使;但不能否認,我們也曾經以「我跟他有沒有可能」的角度去看異性,或是因不想跟孤獨做朋友而說句︰「我們一起吧!」

我常常覺得自己很可憐。

我幻想自己是《傲慢與偏見》裏的伊莉莎白,能夠在大草原上跟達西先生深情對望;我盼望自己是《戀戀筆記》本中的艾麗,能夠與初戀情人諾亞一起老去,死去;我夢到自己是《K歌情人》中的蘇菲,在演唱會中聽到愛人為自己寫的歌。每當我「煲劇」、「煲戲」煲到天昏地暗時,我總會問自己:為甚麼人大了就一定要有個伴?

你和我都十分清楚,這些浪漫的橋段,只會在電影、小說中出現。但我們總是在人海中尋尋覓覓,期盼着有天能成為自己故事中的主角,留下最浪漫感人的一頁。的確,人是群體的動物,沒有人希望孤獨終老。然而,我們這一代早已在媒體的薰陶下,以為「愛情」是生命的全部,得到有情人是人生的目標——我身邊有不少的朋友,高中畢業後便立志要找到男、女朋友。我並不是說男女之情不值得嚮往,但年青一代的雙眼早已被蒙蔽,對他們而言擁有愛情比一切的都還來得重要。

從前中學的時候,跟爸媽很親近,平日上課日還有一大班同學陪伴,中午不乏「飯腳」——「孤獨」一詞根本不在你的字典裏;上了大學,親密好友沒有幾個,爸媽又不在身旁。你告訴自己:是時候長大獨立了。獨自在吉野家進餐了數十次、隻身到電影院、寂寞地走在人來人往的大街後,你開始熟悉孤獨,但同時又恐懼孤獨。你生怕孤獨會成為你的唯一好友,你生怕餘生也會這樣渡過。漸漸地,談戀愛彷彿是這個年紀賦予的任務,談戀愛彷彿是魅力的代名詞,談戀愛彷彿成為了你唯一的「解藥」。

得到了「解藥」後,你才真真正正的無可救藥。

「毒男」、「毒女」、「剩男」、「剩女」等的單身標籤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因單身而終日自怨自艾,愁眉深鎖,然後一副「我冇拖拍會死」的模樣。這樣的人最可憐,因為他們連跟自己相處也學不會,又如何能夠跟別人相處,甚至長相廝守呢?

人生最大的學問,莫過於學習如何跟自己相處。

這個情人節,若然你能與一生最愛甜蜜渡過的,我衷心祝福你們;但如果你跟我一樣,仍是孑然一身的話,請你善用每分每秒,好好的學習如何喜歡自己,如何愛自己。愛情,是生命的昇華,是歌頌緣份的樂曲,但這並不是你生命的全部。單身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你連自己也不愛。

這個情人節,就讓我們一起學習如何更愛自己,成為更好的自己。

後話:

我努力令這篇文章不像時裝雜誌裏庸俗的愛情專欄。要是你認為這跟那些文章沒兩樣的話,我在此為浪費了你人生幾分鐘而道歉。不過,以上是我花了不少時間反躬自省後的結論,而不少內容更是自我批評的。還有,如果媽妳看到這篇文章,請不要跟我討論、甚至提起,亦請不要「笑到我面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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