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局「街影」謬論   專業人士逐點駁

繼崔世安在競選期間親口證實有意取消「街影」之後,工務局賈利安昨日再賣力「站台」,指條例已「過時」,早在澳葡時代已有意取消「街影」,政府決定不是「突然之間」的事。又亂派定心丸,指即使取消「街影」,城規會和新城規法下的「小區規劃」已有足夠把關,專業團體已有共識,更毋須諮詢民間云云。

本身有多年城規師經驗的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理事胡玉沛今日逐點反駁,強調澳門正正因為「街影」條例多年來行之有效,才可保證到採光權及通風環境,保護歷史建築的視覺景觀免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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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觀點一︰有城規會監管,無需擔心無王管!

胡玉沛一矢中的指出,城規會只是諮詢機構,不具決策權。倘若政府要強行通過批審建築項目,城規會根本攔不住!澳門現行的《土地法》,《文遺法》及《城規法》只屬綱領性法律,當中只規範了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制訂流程,空氣流動及城市設計指引等細部條款仍處於「真空期」,現階段不適宜一刀切取消「街影」條例,反而應進一步完善、落實《城規法》。

 

賈觀點二︰街影條例已過時!

胡玉沛指出,被稱為「超級城市」的紐約,採用「街影」條例已經超過半個世紀,依然行之有效,正正體現「街影」條例的存在意義是經得起國際性的驗證。倘若澳門取消街影,不僅會破壞天際線,引起通風問題,同時亦可能增加流行性病菌的傳播,亦會導致古樹缺乏光合作用而容易枯萎,對人及植物都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賈觀點三︰「街影」條例好技術性,普通市民唔理解!

胡玉沛認為,正正因為「街影」條例的技術性十分複雜,當局更應向市民作全面的解釋及諮詢。「城市的用家是居民,居民才是整個城市最大的持份者,建築條例與市民的生活品質,以及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有重大關聯,所以絕對不能貿然一刀切取消街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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