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續審「桃花崗」案,有地籍局職員表示,二零零零年受上級委派到「桃花崗」旁的原炮竹廠地段作測量,而「度地」當日亦有到「桃花崗」量度土地邊界。另一名曾在民署小販處工作的證人表示,有印象丁文禮曾透過律師向小販處要求不要再向「桃花崗」攤販續牌。亦有數名證人指,丁文禮為人平實、低調,不相信他會作欺騙行為。
初級法院今早繼續審訊商人丁文禮涉嫌「作虛假證言」及「加重詐騙」案,數名「桃花崗」攤販有到場旁聽。被告丁文禮出庭前接受傳媒時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
法庭今早繼續聽取證人證言,其中,前地籍局職員彭先生作證時表示,二零零零年收到上級指示,到「桃花崗」側、原炮竹廠地段進行量度工作。彭先生指出,進行量度時,一般都會連同周邊土地一齊量度,以測量土地邊界及檢測土地狀況是否有改變,故當日有到「桃花崗」量度。
彭先生亦表示,「度地」當日被告丁文禮亦有在場,而當日大部分「桃花崗」的攤販都有營業。辯方律師問及彭先生當日工作時,有沒有向在場攤販表明來意,他說沒有,並指做公事時不會理會攤販。
而助理檢察長郭少萍向彭先生出示一幅地圖,圖上有一個地段標示了紅框,彭先生表示,紅框所指的是原炮竹廠土地而非「桃花崗」。
法庭亦傳召原本在民署小販處工作的劉先生作供,他有印象指丁文禮曾透過律師向小販處要求不要向「桃花崗」攤販續牌,因為「桃花崗」地段為私人土地。他指出,「桃花崗」一直以來都有攤販在此擺賣,而民署亦一直有向攤販發牌。他亦表示,沒有聽聞過有人向攤販收租,並指只要攤販有小販牌,不用其他人批准就可擺攤。
而辯方今日亦傳召三名人格證人,其中,任職於某慈善會的何先生及梁先生均表示,認識被告丁文禮已有三十多年時間,每年丁文禮都會向他們所屬的慈善會作出捐獻。何先生認為,被告丁文禮為人仗義,樂意捐助。而另一名證人、前市政議員甘永莊則表示,被告丁文禮為人「均真」、平實,認為他不會做詐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