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人士團體批評社工局刻意拖延審批程序

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

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

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批評,他們數月前找到舖位作視障人士「教育資源服務中心」,社工局人員到場視察後,指舖位有條件予促進會使用。但最近他發現,有關舖位已租予其他社服團體使用。張志邦批評,社工局有心拖延審批程序,並指或會向廉署舉報可能的行政違法。

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今(三)日召開記者會,會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表示,上年二月促進會聯同一班視障人士到特首辦遞信,促請政府批地方予促進會籌辦「教育資源服務中心」,但一直沒有得到回覆。直到上年年中,政府回覆指可以資助一定金額,予促進會自行找舖位租用。

張志邦續稱,社工局願意資助大約澳門幣六萬多的金額予他們找尋地方,他當時找到兩個地方符合社工局標準,並去信社工局,但社工局拖了接近半年才回覆促進會指可以使用。另外,他亦指曾經看過柏蕙花園的一個舖位,他們是第一個團體去視察的,但最近卻發現,另一個社服團體已經租了有關舖位做用。得知舖位被出租後,他詢問社工局有關舖位的情況,而社工局卻依然稱有關舖位可以租用。他認為大家都是接受社工局資助的團體,做法不公平,並可能涉及行政違法,或會向廉政公署舉報。

張志邦亦表示,近期亦去信社工局,希望申請一名熟悉視障人士的社工,協助促進會開展有利於視障人士的服務,但社工局復康事務處的一名技術員反問他「社工是幹什麼的?」他認為社工局的回覆十分荒謬。

另外,張志邦亦指,促進會早前加入了世界盲人聯盟,是澳門第一個加入有關於視障者的國際組織的團體。他指出,加入世界盲人聯盟的其中一個要件是,機構的主導者必定要是視障者,但澳門卻是要以社工作主導者。他批評澳門的做法落後於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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