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發起遊行 促通過《保護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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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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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06月22日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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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下簡稱「協會」)再次發起名為「凝聚力量 關注動物愛心行2014」遊行,促請政府立即將《保護動物法》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儘快通過,以打擊虐畜等問題。遊行約五時於塔石廣場出發,到政府總部遞信以及遞交所收集到的九百八十六個簽名。協會在遊行後宣佈,遊行有約一千六百人參與,當中不少人攜同其寵物出席,而警方則估計有七百人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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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隊伍沿途高呼「尊重生命、虐殺刑事」、「虐畜法、即刻立」等口號,表達訴求。有居民認為遊行的秩序良好,和平理性。更有市民表示,即使沒有參與遊行,但都認同虐畜刑事化,希望政府能夠加大信息透明度,讓更多市民關注澳門虐畜情況。

遊行隊伍到達政府總部後,向政府代表遞交九百八十六個市民簽名,並連同由多張受虐動物拼成的紙牌,促請特區政府定立「保護動物法」。活動結束後,遊行隊伍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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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主席蔡詠子指出,協會暫時未收到政府動物保護法的詳細文件,故暫時不對法案作出回應。被問及會否期望動物保護法可在本屆立法會會期通過,蔡詠子認為,動物保護法與議員沒有利益關係,故法案能否通過則視乎議員會否拿出良心。就遺棄動物行為,蔡詠子認為將其刑事化過於誇張,她建議政府可禁止遺棄動物者在半年至兩年不可再領養動物。

而協會副主席劉佩珍表示,喜見保護動物法案經七年的討論後,特區行會終於提出相關法案,但當中有很多細節仍需要斟酙:「站於我地嘅立場,有法例好過冇法例!」她表示,過去協會接到市民求助時,會因為無法可依而未能提供協助,故此她認為是次法案的最大進步是將虐畜行為刑事化。對於遺棄動物方面的條例,她認為民署市政狗房向遺棄動物者索取罰款做法合理,但同時亦需加強公民教育,並呼籲市民飼養動物前要三思。她希望法案能於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否則虐畜行為只會繼續。

參與遊行的立法議員高天賜早前於立法會提出《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法案,但被否決。負責協助協會的高天賜認為,政府應儘快把他們的法案詳細內容公佈,從而定奪法案是否能夠有效保護動物。他亦指出特區政府能夠參考鄰近香港的做法,以虐畜刑事化造成阻嚇性:「一方面教育,但亦冇一個約束力去阻止市民,我覺得佢地係唔會理…… 否則有法都等於冇法!」另一方面,他認為他日立法後,治安警察局及民政總署有足夠能力把關,而市民亦能夠舉報,故毋需擔心操作性及執法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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