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其中一員(家暴受害人庇護中心)年屆76歲高齡的狄修女,獨自乘坐十多小時飛機,遠赴日內瓦,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委員會表達澳門「家暴列公罪」的重要性。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認為澳門家暴列半公罪有違公約。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力的國際公約》委員會(簡稱CESCR)五月八及九日會就澳門履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ICESCR)實行情況進行審議。
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認為,澳門政府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力公約》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不盡不實」,政府沒有進行第二輪家暴法立法公眾諮詢,卻向委員表示已經展開新一輪的諮詢工作;
報告又沒有反映2013年5月至12月期間,澳門社會收集到6200個簽名,以及有六成民意「支持家暴列公罪」。
另外,報告又沒有提及半公罪的家暴法對家暴受害人支援不足,以對施虐者缺乏懲治,例如新移民受虐婦女個案不獲法律援助,所謂的「強制性輔導」要家暴施虐者同意才能提供輔導。
狄修女說︰「政府的報告都係『環遊世界』,不斷講佢地點樣幫助啲受害者,關於對施暴者的懲罰,到現在一啲都無。」她指出,絕大部分的家暴受虐者都不會願意自行提告,政府有負起提告的責任。若要受虐者承擔提告的責任,是對婦女的歧視。她說︰「我見證了太多受害者的痛苦,我覺得唔可以再咁樣,如果按照政府的取態(家暴列半公罪)都係改變唔到。」
被問及對於家暴立法列公罪有多少信心?狄修女說︰「我成日都係會保存一個樂觀既態度,如果你成日都覺得無用,咁你樣樣嘢都唔會做,所以,結果係點樣,我哋都無辦法控制,但係始終我哋都會抱著一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