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擬開大會 地舖業主不收召集書

善豐花園管理委員會計劃下月4日召開業主大會,按相關規定,善豐管委會需向所有業主送交召集書。多名善豐花園業主到地舖業主辦公的地產公司親自送交召集書,逗留約一個半小時後,仍未找到該地舖業主,遂將召集書貼在地產公司內。

善豐花園管理委員會理事長黃敏生稱,除了2名業主,其餘的召集書已送交業主。其中一名蘇姓地舖業主早前已表明不收召集書,若無法得到所有業主核實已收到召集書,業主大會便無法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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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豐決策組成員黃國徽又稱不知道地舖業主「點解搞事」,亦不清楚對方的訴求。「我地問過好多次,佢都講唔清楚,最近個次係話要十分之一既價值,即係善豐成棟大廈值幾錢,佢就攞十分之一。呢個訴求合唔合理呢?」他又認為對方的訴求是另有目的。

業主大會的議程,主要是選出分層建築物業權人組成的臨時委員會和主席;討論江門同鄉會的「六四方案」,即江門同鄉會承擔六成的重建費用,餘下四成由業權人所佔分額的百分比攤分,以及是否就「善豐事件」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向法院提訴,追討責任人。

至於政府早前表明追討安置善豐花園業主所墊支的公帑,黃敏生則認同需要償還公帑,但應由責任人負責。他說︰「一係政府幫我地追討,一係我地授權政府幫我地追討。因為我地可以將所有的資料,所有的權限交俾政府。因為我地做唔到,亦都唔識做。政府方面亦會考慮作為行政機構適唔適合呢?呢啲真係要大家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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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徽補充,若果不起訴,最壞的打算,則由各業主攤分政府的墊支費用。「其實我地攞既津貼唔係多,一年一個人先攞得幾萬蚊,萬一真係敗訴,政府又要我地賠,咪睇下有無得攤消囉。」他又認為,「政府無乜理由」向他們追討,因為並非他們要求政府墊支,「萬一政府真係寄張單黎要我地俾,我地都無辦法架。」

黃國徽又認為,即使善豐決策組不追究責任,其他的小業主都會追究。「雖然我地清醒少少啫…即係善豐居民都會…即係受到咁大傷害佢地都會追究返,我相信會。」他又表示,最後決定將由業主大會表決,「我哋唔會再代佢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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