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花園事件發生至今仍未有妥善的解決方案。有工務局的文件顯示,善豐花園的地基及上蓋工程的負責人原本是建築商何榮標( 本身亦是「何泉記」負責人),後來,由「榮福」聲明承擔相關的建築責任。有善豐小業主批評善豐工程負責人的做法不合理,他說︰「無形之中,所有建樓的人都沒有責任,一起完樓就將啲責任卸曬去第二間公司,我唔理係咪空殼公司,但係咪就可以將啲責任無曬?」
據工務局的文件顯示,1992年的善豐花園地基工程的責任聲明中,建築商為何榮標;另外,1993年的善豐花園上蓋工程的責任聲明中,建築商同樣是何榮標。然而,1994年11月,同善堂以地主身份向工務局遞交文件,當中有兩份聲明,其中一份聲明是「榮福」已經按照圖則完成善豐的相關工程;而另一份聲明則是,善豐大廈的建築責任由「榮福」承擔。
有善豐小業主批評善豐工程負責人這招「移花接木」不合情理。他說︰「無形之中,所有建樓的人都沒有責任,一起完樓就將啲責任卸曬去第二間公司,我唔理係咪空殼公司,但係咪就可以將啲責任無曬?」
他同時亦擔心無法追討應有的賠償。據他了解,有關善豐的訴訟的啟動費用需要800萬。他說︰「追又難,唔追又難」,如果真的對「榮福」提起訴訟,若果「榮福」敗訴,他擔憂「榮福」這間小公司會因為無法承擔賠償而宣佈破產,屆時,甚至還會損失800萬的訴訟啟動費用。
另外,他又指善豐地舖的門鎖已被工務局更換,政府一直以來都沒有對善豐進行地基檢測,小業主亦無法進入自行搜證。
工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早已向善豐花園業主代表提供善豐花園涉及的工程相關文件。而鑑於政府現正分別對善豐花園、蘇豪薈地基工程、北泰工業大廈拆卸工程的承建商及指導工程技術員開立卷宗,進行行政調查;待行政調查完成後,政府會盡快對外公佈。至於地舖上鎖,工務局則表示,是基於公眾安全而必需進行,不存在徵用地舖。另外,「榮福」公司亦回覆,政府現正進行相關的聽證程序,不便評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