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認為專業認證委員會應增加業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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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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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02月28日 22:22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接見16個專業團體,收集關於《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的意見和建議。總體意見認為專業團體代表在「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的比例,應逐漸增加。另外,相關的上訴機制,應交由專業團體組成特定的委員會專門處理,而非交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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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大部分專業團體都比較關注「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的組成,有意見認為專業團體在委員會組成的比例應該多一些;亦有意見認為,目前的情況下,政府主導會比較好一些。但總括來說,整體意見認為專業團體成員的比例應該要逐漸增加。

另外,關於專業認證及執業身份的問題,法案規定為「澳門居民」。有較多團體意為,必須為本澳永久性居民才可取得執業資格。亦有個別團體認為,不應該設限,因為基本法規定,在特別工作權上,不分永久還是非永久居民,若果設限,可能會與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抵觸。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

亦有意見認為,現時的法案沒有對專業資格進行分級,因此,不論資歷均處於同一等級,因此建議設立分級制。另外,亦有意見認為,法案需要考慮到一些課程的認可,及國際慣性的規定,都需要有與國際接軌的原則。

較多專業團體在會議上提到,現時法案規定有關的專業資格認可以學士為主,至於碩士,博士,其本科不是相關的13個範疇裡面的專業,則不獲認可。團體建議法案需要就有關內容作清晰的規定。

會上專業團體均認同需要設立上訴機制,若果不批准有關的認可資格,可提出上訴,並由專業團體組成特定的委員會專門處理,而非交由法院判決。

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

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

代表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出席會議的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表示,現時澳門並沒有城市規劃的專業,法案中相關的過渡條款規定,本地的城市規劃師需要有五年的工作經驗,然而,政府可對外來的人士作出相關的豁免。他說︰「如果是這樣,城規法生效之後,城市規劃就會全部由外來人負責。」他希望有關規定可以撤銷。

關翠杏表示,委員會沒有足夠的時間與專業團體就有關意見進行充分的討論,但會整理團體所提出的意見交給政府,再與政府討論哪些意見可被採納。她又稱,委員會希望收集更多的意見及有充分的討論,或會再次約見專業團體,最低限度亦會整合委員會及政府討論所得的結論及想法,書面交給相關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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