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就是讓人一見傾心
關於「文化創意產業」,可以解拆為「文化」「創意」「產業」來理解,也可以理解為「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的總合。文化如何成為產業呢?例如人們喜歡法國的浪漫氣息,於是遠赴巴黎鐵塔留下倩影,那是對法國各種文化符號想像的其中一個消費例子。創意如何成為產業呢?例如手機裡的遊戲,消費者直接消費了遊戲中的各式創意符號以及其帶來的快感體驗;又例如各種可愛的公仔圖像(如懶懶熊或黃色鴨子),消費者直接消費了該可愛公仔圖像,也間接消費了印上該公仔圖像的各式產品。可以說「讓人一見傾心」是文創產業最為重要的概念。「要讓哪些人傾心呢?」這是市場定位和行銷人員要研究的問題。如果以「學術觀點」來談,就是「將原本自主於經濟部門之外的社會表意符號系統,納入資本生產體系。」(例如「路姆西」的意外火紅,那真的是一個意外。)
看來很簡單啊!只要把本土藝術家的繪畫印在杯子上、把本土小說家的作品改成舞台劇或電影,不就「很文創」了?理論上是可以的。所以,我們需要有一個「文創產業的積效標準」,用來衡量甚麼叫「成功」和「失敗」。至於是否一定要用「賺錢」、「入座率」等作為這個衡量準則?聰明的人當然不會使用笨拙的衡量準則吧。
高昂的生活成本窒礙文創的氣息
有權力左右政府決策的人,可能同時也是各種食物和生活用品入口商的股東,並且擁有大量物業和商舖,只要物價、租金不停上升,就會財源滾滾,遇到反對聲音,就把責任推給自由行,推給市場經濟云云,說是大環境因素。大三巴黃屋仔的事件,正好說明了「市場經濟」、「商業考量」只是一個說辭,因為「市場經濟」並不是「貪得無厭」的代名詞,身為「文化界」的議員,至少也要捍衛一下本土文創店的發展吧?(擺個姿態也好)
物價高漲:樓價、工廈租金與舖租的暴升,高昂的生活成本背後,隱藏了牢不可破的人事與組織結構,必定窒礙文創的發展,甚至吞沒一切。
他們並沒擁有資源和能力,他們只是擁有權力
二億元的文創基金本身就屬於社會大眾的,當然包括藝術工作者,但不包括文創基金的行政委員會、基金信託委員會等成員(簡稱「他們」),「他們」並不擁有這些資源,「他們」只是有權把這些資源給誰使用而已。但是,「他們」並沒有提出甚麼有遠見、合邏輯的文創政策。難道「他們」有三頭六臂或超能力?「他們」到底憑甚麼擁有這份權力?!正因為「他們」擁有這份權力,讓社會大眾和媒體都聚焦「他們」的言論,直接或間接造成社會大眾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誤解,讓大眾認為「文創」就是旅遊業的附庸和經濟多元化的救命丸,如果「文創」不能賺錢,就罪該萬死!權力與能力的徹底分離、單一的思維、落伍的衡量標準,讓社會與人性扭曲畸形,最終可能會誕下「文創怪胎」。管理者本身缺乏文創專業知識和經驗,二億元的基金最終必導致資源錯配。
他們的文創 VS.我們的文創
經濟多元化是甚麼意思?在過去澳門有出現過經濟多元化嗎?想想看,現今的澳門不是已經比過去任何一個年代都更多元化了嗎?如果真的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任由市場來決定所有事情,「經濟單一化」看來是必然會產生的結果。
「他們」對文創的概念,與藝術工作者對文創的概念,兩者有不同的見解,「他們的文創」與量化生產有關、與三千萬遊客有關、與銷售紀念品有關、與優化旅遊業有關。「我們的文創」與藝術多元化有關、與在地文化和歷史有關、與改善在地人生活品質有關。
如果「澳門的文創」只能是一個「與澳門人無關的文創」、「為遊客服務的文創」,那不正是「另一種單一化」嗎?這只會造成生產和消費的惡性循環。現在人們消費已經不是單純的「消費」,人們透過消費行為彰顯了文化的再造能力,顯示出自己的身份認同,透過消費重新創造、生產、形成了保有歸屬的生活風格。文化和本土性的意義已經不是「四百多年的歷史」、「中西文化交匯」等空泛和刻板的固定文本,正如別人總覺得澳門只是賭城一樣。
「我們」期待透過文創產業讓澳門人真正地展現出自己對世界的看法;展現出對事物、功能、建築和公共空間的見解,改善生產和消費的循環系統,而不是任由地產發展商、賭場、商場等來形塑澳門的城市景觀與生活機能。
三千萬的遊客不是夠不夠承載力的問題,那「已經」徹底癱瘓了在地居民的生活機能,甚至遊客自己都叫苦連天!
澳門為何只能是休閒中心?
四百年前的澳門是亞洲「最潮」的城市,歐洲人都渴望來看一看,當時的澳門是葡萄牙人在亞洲地區的一個傳教和軍事據點,在澳門的歷史中有大部分都是關於天主教在亞洲的傳教史,歐洲人的宗教、藝術、科技和文化都首先集結在澳門,然後再傳入中國,可想而知,澳門不但是「天主聖名之城」,更是一個文化歷史名城,為何要自願「降格」成為「休閒中心」呢?正如一個巴黎人和倫敦人絕不會稱自己的城市為「休閒中心」,那根本就是恥辱!「休閒中心」怎麼聽起來是專門給有錢大爺來耍樂的地方?澳門對外自稱「國際旅遊休閒中心」已經成為國際笑話(遊客們都說澳門是一個坐不到的士的休閒中心)。
「國際旅遊休閒中心」這個名詞本身就是晦暗不明的,它只強調了功能,殺死了個性,砍掉了澳門的歷史性格、宗教性格和文化性格,宣告「澳門是國際旅遊休閒中心」,等於宣告「澳門甚麼也不是」──「Macau is AO-MEN ? Macau is nothing !」
澳門要成為「國際旅遊休閒中心」,是澳門人自願的嗎?還是「被給予」的一個身份?是誰「指派」澳門人成為服務有錢大爺的服務員?誰有權力去重新定義澳門的經濟身份和文化身份?澳門為何只能是「休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