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城景觀 維護港口記憶

121 傷城記:消失的五一遊行 紙本月刊

文:論盡媒體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1908

時間:2023年06月4日 16:16

東望洋景觀一直備受關注。

東望洋景觀一直備受關注。

東望洋山景觀經歷多年爭議後,五月初,特區政府終於向城規會和文化遺產委員,介紹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議要求所做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亦曾在決議中提到,歷史城區管理計劃在正式實行前,要送交教科文組織檢視。但在《城規法》及《文遺法》通過接近十年後的今天,澳門的「歷史城區管理計劃」亦是「只聞樓梯響」。

東望洋景觀保育惹爭議

東望洋景觀的主要爭議可說始於二〇〇六年。當時中聯辦擬建九十九米的高樓,激起民間強烈反響。之後,政府作出讓步,指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地點新建築物的高度不會超過九十米,並於二〇〇八年作出83/2008號批示,限制東望洋燈塔附近樓宇高度為五十二點五米,但政府依然容許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何賢公園交界的迴旋處,興建九十米高樓。數年後,漁人碼頭的項目亦險被放高至九十米。二〇一七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決議草案,包括檢視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狀況,當中點名關注漁人碼頭放高至九十米令城區景觀面臨日益增加的發展壓力。今年三月,爛尾逾十年的東望洋斜巷高樓建築項目亦已再動工,樓高維持現時八十一點三二米,但外觀須按局方要求改為玻璃設計。一直關注東望洋燈塔景觀的「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則再去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要求對方叫停工程。

澳門的山海城景觀多年來一直備受本地保育人士關注。例如二〇二〇年,澳門遺產學會副會長勞加裕曾於受訪時表示,澳門是一個港口城市,「如果被高樓打斷兩者之間的互望景觀,等於切割了歷史」,而西望洋山和東望洋山的景觀同樣重要,因為兩座山崗都曾有軍事和宗教設施,也是船隻從不同方向靠近澳門時首先見到的地標。保護「澳門歷史城區」不僅是要保護某一座建築或某一個小區,而是要保護整個城區的環境,包括保護「山海城」的關係。

東望洋景觀象徵着澳門的港口歷史。

東望洋景觀象徵着澳門的港口歷史。

限高有工具 但要等細節

對於東西望洋景觀的保護,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指出,由於南灣湖C、D區在政府的手上,所以西望洋山的情況較好。「但當然我們現在都是有疑問的,因為南灣湖C、D區的建築物限高的法定規劃未出,所以我們是不知道它最終的限高究竟是怎樣。當然我們都看到法院的高度其實不是真的用盡規劃條件圖所給予的限高,但始終它沒有一個法定的文件說那一區的限高是怎樣處理,因為總規都沒有很精準的去涉及到這一區的限高,只是說它會階梯式地降低。」

東望洋方面,對於今次政府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稿,林翊捷指出,現時整個新口岸皇朝區已經幾乎開發完成,僅餘兩個地塊還未有任何建築,真正受影響的土地不多。已建成的建築除非重建,否則現時的景觀改變不大。即使說在建樓宇要用一些不太顯眼的建材,效果亦有限。今次的設計主要是就漁人碼頭限高爭議的位置進行補充。由於回應教科文組織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他認為,今次的設計必然會有一定的約束力,具體可能體現於詳細規劃。「因為現時外港正在做詳規。如果這個限度定了下來,就可以把它寫入詳規中,然後和詳規一起生效,這樣它就會有一個法律地位。」

他指出,在限高方面,由於總規已將83/2008號批示全文引用,所以今次計劃只能比83/2008號批示的要求更嚴格。而就限高方面,外港和中區的詳細規劃,又或是和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都可以限制燈塔周邊的限高。但由於外港的詳細規劃尚未有進一步的細節公佈,現階段難以評論。

他又表示,城市歷史景觀的概念不只是簡單地保護這個那個文物,而是要考慮整個背景。「就是文物周圍的整個城市風貌要一致。一個歷史城區,像澳門那樣有不同年代的建築物,這不要緊,問題是要確保這些現代的干預行動和歷史產生的遺產,要和諧地結合在一起。我想它(聯合國)是從這個角度去看,而不是單純地看燈塔的景觀,而是現在歷史城區和澳門的整體城市風貌,是否能夠較和諧地結合。」他分析,聯合國更重視的是能看到一個規劃,能預視澳門未來的變化。「這也是之前說澳門沒有城市規劃,或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還未出台的問題,就是大家預視不了會發生甚麼事。」

東望洋燈塔是中國第一個西式燈塔。

東望洋燈塔是中國第一個西式燈塔。

申遺十八年 
歷史城區管理計劃仍沒影

林翊捷坦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拖得有點太久。「不要說《文遺法》已通過十年,就算沒有《文遺法》都應該要做,因為申遺已十八年,是拖得有點太久了。」他指出,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是以文遺為面向的管理計劃,其細緻程度比規劃條件圖更高。「因為規圖的弱點是,你不拆樓重建、不申請規圖,那些規定就不會適用。但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不同,它是立即產生效果的,不論是建築立面,或是顏色、燈光、招牌款式等等,變成它會干預這城市的現狀。相對來說,法定規劃或規圖等手段沒那樣積極。」

政府曾於二〇一四年對《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進行公開諮詢,並於二〇一八年開展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第二階段公開諮詢。當時,時任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曾表示,《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明年(二〇一九年)可以進入立法程序,但該次諮詢後再無下文。二〇二二年二月,立法議員林宇滔曾向文化局提出相關的書面質詢。局方回覆指:文化局已按時完成《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的編製工作,並已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於二〇一九年之決議要求,將草案送交至世遺中心提供意見,並將在世遺中心完成檢閱後,最終由行政法規核准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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