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批評,特區政府在全無公開諮詢之下,突然公佈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政府官員刻意迴避即將在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的城市規劃法的法制程序,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會之審議。」他督促特區政府應當為突顯尊重法制程序之精神,暫撤回修訂,並作好準備,依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處理。至於南灣湖CD區之規劃,吳國昌表示,此既涉及新城填海B區的規劃佈置,又直接關涉歷史文化遺產城區景觀,應當待城規法生效後將優先推出的歷史文化遺產城區城市規劃和新城填區城市規劃正式推行時一 併處理。
他並強調,小圈子產生的領導人,管治危機往往發生於連任之後。倘在特首屆前犧牲 公信力作利益輸送,將來後果嚴重。
直選立法議員關翠杏對政府匆匆在去年底拋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方案,此公佈時機有保留,認為政府須向公眾清晰交代,在新《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急急公佈有關新規劃的理據,以減少質疑。
她指出,新規劃公佈是在離兩大法律生效尚有不足兩個月這敏感期內,始終難免令社會質疑,當中是否存有某些規避新法的行為?現時推出氹北規劃,不能按新法規定讓公眾有參與權,違背《城規法》希望增加透明度和社會參與的立法核心,若政府認為是好的規劃,根本毋需懼怕按《城規法》程序讓社會參與和提供意見。
關翠杏明言,近年不少涉及土地批給、轉用途和城市規劃修訂個案,一而再損害到社會的公眾利益,令到城市景觀不斷遭受破壞,甚至部分居民的權益亦受到剝削。這些被批評為有違社會期望或合法而不合理的批給,歸根究底在於法律滯後,致使官員裁量權缺乏制約、審批欠透明度、公眾缺乏參與等狀況長期存在,早已跟不上社會的發展和要求,才有新法的制訂,這是社會訴求和期望的反映。現時,當局全不避嫌地在這個敏感期拋出該規劃方案,雖然合法,但實在有違公眾期望。她強調,這種做法一次都嫌多,促請政府在《城規法》生效前不應再推出其他規劃。
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指出,主教山是澳門文化遺產,這是關乎澳門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神聖職責,特區有必須的責任保護好。因此,澳門政府對於南灣C、D區規劃,必須慎重考量,不能過度放高樓宇,以確保主教山景觀不受影響。
他並強調,保護文化遺產,不能只孤立一座建築物保護,須同時確保整個周圍環境的保護。如果破壞了周圍環境,那就嚴重影響文遺整體景觀,以致對當時城市環境和發展脈絡帶來影響。
陳樹榮認為,澳門政府之前不重視對文遺保護,當中以護塔事件為例,澳門中聯辦大樓當年設計超高樓,雖然在市民反對聲音下降低了樓層,但其實現在大樓仍是遮擋了東望洋燈塔在這區的部分景觀。另外,西望洋山的背後那座高樓,對主教山景觀做成了影響。所有這些狀況,市民都很有意見。希望特區政府吸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
公務員廖先生表示,政府作為受託人管理這個地方,其權力須受限制,所謂權為民所用,那在作出每項決策或決定時,必須以公眾利益和地方長遠發展利益為考量前提。由此,政府在處理規劃和審批發展項目,必須審慎。「舉個例子,譬如大廈管理公司,即使獲授權執行管理大廈,但對涉及大廈住戶利益事情亦是不可亂來,當中最終決定權是在業主會。」廖先生指出,在氹仔北區規劃修訂事件,政府未能審慎行事,故引起公眾質疑。這當中,為何在城市規劃法尚有六十日生效前就公佈此新的分區規劃呢?「之前十九年都拖延了,現在六十日就等不到?政府卻解釋不到真正原因是什麼。」他強調,政府要有效管治,當中要素是取決於公信力,然而回歸以來發生了不少備受公眾質疑和批評事件,已經不斷地削弱政府公信力。他並認為,由於澳門不象香港有司法覆核制度和獨立司法裁決,所以讓政府經常以一句「依法」就迴避其決策或決定不合理問題,「還有重點問題是,政府往往喜歡就拿某項法律出來辯解,但不合其意的法律就收埋。」
阿南:政府應該立即停止項目,等待3月1日後按照新法下的程序、向社會收集意見再做下一步。
大蔥:土地的使用是沒有回頭路的,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偷步規劃當然有很大的問題。可有評估過屏風效應?可有考慮交通狀況(現在的交通已經夠讓人頭疼了)?經屋社屋比例如何?綠化面積如何?新樓可有能耗標準(我每天受對面豪宅的光害騷擾,痛苦不堪)?千萬莫急,等城規法出來,促成新法律的實施,政府理應是典範。不是不發展,是要不後悔。
早:2013年12月31日,報章頭版的上半部分「增加樓宇面積,放寬高度等措施」,下半部分為「政府六措施吸引發展商」,上文下理通達只欠列表說明各人帳號及收益,報道不夠全面仔細。而那些近日公佈極有可能即將違法的大型規劃項目像玩電子遊戲一樣隨便堆砌,我可不想討厭自己居住的城市,請當權者具良心地暫停,下來思考一下。
Paul Leong:政府不嬲都係你有你講佢有佢做,即使乜法物法生效之後,佢都係想做就去做,就算真係犯法都輕輕三個字「有偏差」不了了之。咁嘅政府你會對佢有期望嗎?
珊:政府推出的政策應以市民的利益為前提,在這個敏感時期提出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修訂計劃未免太不能令市民安心。究竟政府所說的「加快」氹仔北區都市化, 是如何評估都市化快慢的程度。作為市民,眼見的是一切來得太快,然而只有部份標誌性的硬件建設不斷趕工,民生設施及政策方案卻未能跟上,氹仔北區的配套設施是否能配合都市化的建設?這一切是為了甚麼而「快」?現在感覺目的都是對外的形象,或為發展商「開路」,絕不是為了市民的生活。
卓早言:對於是否「偷步」,各方肯定都有自己理據,要發展氹仔荒廢已久的土地來回應住屋等訴求應該是好事,只是如果它匆忙出台的前提是為要趕在新法例生效前搶先公佈規劃,倒是這一點讓我非常反感:連政府部門都想迴避即將生效的法律,如何讓私人發展商乖乖跟隨?其實對普羅大眾如我來說,遲一個半個月再公佈合乎新法律的規劃或大型發展項目都不會有太大差別,卻換來令大部份公眾都心悅誠服的效果,這對政府誠信永遠備受質疑的風雨飄搖裡,難道不比某某發展商的私人利益更寶貴?
Flionsky William Wu:呼喚土地正義和程序正義!
Dady Mok:擺明偷步啦!冇眼睇。
RoBo Coop:我就是不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