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澳門土地、城規、文遺三大法實施前,發展商正盡最後努力,賺完最後一筆規劃暴利,而政府又在配合時,位於澳門半島最後一塊未經規劃、不受規管的「處女地」——南灣湖C、D區的命運就成為了這一波規劃危機中的焦點。這兩塊土地,由於鄰近世遺緩衝區,加上西灣湖綜合旅遊項目的抗爭運動才剛剛落幕,其身份就更為敏感。下面我們找到當年兩份涉及該兩塊地段的公開文件,希望讀者能從中了解我們是能夠堅持對城市的願景,以及在實現願景之前,需要更多的努力:
第一份文件是在2009年3月27日,政府按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的要求,召開了當年第一次的旁聽會議,所作的紀錄。而會上所旁聽的第一個案例,正正就是由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南灣湖C、D區的規劃重組方案。在公司代表引介後,有七名與會人士提問。
黃如楷(建築師,現任行政會委員)和當時文化局代表陳澤成都曾就高度的問題多次詢問公司代表,當中包括了對主教山景觀、周邊景觀,以及舊區樓宇望海的影響,公司代表則反覆強調近海、近湖的建築物相對會較低,而且建築物間會保留足夠空間。
律師石立炘問到,立法會以及終審法院大樓會否保留,又如何避免周邊設施產生噪音影響運作?公司代表表示,會以靜態藝術休憩區設計以減少影響。隨後黃如楷、時任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表黃蔓葒、工程師學會會長梁文耀(已故)都就交通流量進行了詢問。公司代表介紹,是以日流量峰值作基礎,並以未來十至十五年內的交通順暢作考慮,而該評估已經考慮到該地區未來可能的擴展。
另外,梁文耀也曾經詢問過公司代表,按原批給合同,當時土地仍未利用的原因,以及新舊方案面積有無差異?代表指原批給的內容整體已經在1999年完成,當中包括溢價金和基礎建設。而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律廳廳長潘德玲批評,公司並沒有遵守之前向局方遞交計劃中有關樓宇高度的規定,「由原(來的)三至四十米變為現時所計劃的一百多米」,提醒公司須就此受處罰,並問會否把新規劃公佈。公司代表就回應指,原規劃已不合時宜,新規劃目的是按「社會的需求及發展能力,善用土地資源,建立有質素的住宅空間」。又指新規劃只是建議,亦有修改空間,一旦獲批就會公佈。至於土地工務運輸局賈利安問及地積比率的問題,公司代表稱平均率為3.1,規劃中的海濱走廊將圍繞西灣湖,「提供更多開闢的空間欣賞主教山及周圍的景觀」。新規劃亦不會改變地形。
另一方面,而在2010年下半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和文化局聯合舉辦了「南灣湖C、D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根據當時的新聞稿指出,「政府期望透過是次規劃概念公開徵集活動,瞭解居民心中的想法,集思廣益,為南灣湖C、D區打造一個既能保護城市景觀,同時兼顧發展平衡的規劃概念方案,徵集活動的入圍作品將作為政府日後制定該區規劃的參考。」
而在該項活動的設計導則中,南灣湖 C、D 區被描述為「屬本澳珍貴的沿海土地資源」,區內現時除建有公共建築、旅遊設施和路網外,其餘絕大部分土地尚未開發;C、D 區「被人工水體和海洋所圍擁,背靠西望洋山,位處澳門半島市內獨特的地理位置。」
當局對參加者有六點要求,包括要突顯本澳具歷史性的海島城市形象為先導,建立一個既能保護歷史景觀層次且能滿足城市發展需求的現代化濱海區;體現澳門山、海、城的城市空間結構特徵;建立開放性公共空間系統,並提高公眾前往海濱沿岸的通達性和便捷性;順應澳門半島南部城市肌理,建設發展須與周邊環境協調,建築物之高度、體量、密度和外觀設計,應達致新舊城區共融、尺度宜人之效果;以及建立高效、安全、且能帶動新舊城區相互聯繫的交通網路。而局方規定土地開發強度不能低於 2.5 倍,但未設上限。
最後,導則對景觀保護設了專門章節,明訂七個需要保留的景觀並介紹了各景觀的意義。它們分別是:
- 山海景觀:反映出澳門城市山海格局的基本特徵,強調本澳傳統的城市形象──濱海城市
- 十字門水道:屬海上頻繁航道,船隻至今仍途徑該處進出內港,在本土歷史中極具價值
- 南灣湖與西灣湖:澳門半島南面城市佈局的重要人工水體,與現有天際線構成和諧協調關係
- 澳門城市門戶景觀:維護現時從海面上和沿岸觀賞到的澳門半島城市門戶景觀,同時與氹仔島形成澳門南北對話之景
- 澳門旅遊塔:俯看城市的視覺景觀
- 海上與沿岸視點:顯示出澳門半島南岸沿海景觀之重要組成部分,並應體現十字門國際城市門戶之重要性
- 內部回望城市:區內與周邊環境及本澳地標的視覺聯繫,協調內部開放空間、水岸、地標建築回望城市的視覺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