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政府不應在電視服務上任人宰割

澳大電視服務研究小組昨日公佈中期研究結果。中區社咨委林宇滔認為澳門電視服務的未來發展,關鍵問題在於如何釐清「轉播」的定義,而該報告並無相關的詳細陳述,亦無嘗試提出見解。他說︰「感覺就是一份好common(普通)的教科書,亦無為這件事對焦,呢個係最大問題。」他認為電視服務的未來發展必須在保障版權人的權利,以及確保市民收看電視的習慣以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他認為通過法律明晰定義政府在指定的非牟利機構傳送的開放頻道訊號並非轉播,並賦予版權持有人行使反對權,才是平衡版權持有人以及公眾利益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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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昨日公佈電視服務研究中期報告,林宇滔認為,電視服務未來發展的關鍵問題在於,如何在版權以及居民收看電視的權利中間尋找最大的平衡點。他認為澳大的中期研究報告中,沒有相關的涉獵,並認為該份報告跟公眾的期望有很大的落差。「有線」和「公天」去年8月達成協議後,市民可收看的電視頻道被刪除三分之二,政府一直強調是因為當中牽涉版權問題。

林宇滔說︰「從有線公天的合作協議,以至研究報告的中期結果,我見唔到政府努力在中間尋找一個平衡點。佢(政府)只喺硬生生一刀切,用一個版權的定義把整件事鎖死!」他認為,按照政府這種「死板邏輯」,該報告調查所得的居民最主要收看的頻道,可能一方面政府要額外支付大量公帑,另一方面「喺俾錢都睇唔到!」他說︰「現在由有線提供的30多個頻道,如果政府覺得是完全符合版權的,我就肯定話佢哋講大話!」

林宇滔認為該報告及政府所說的,市民可自行架設「魚骨天線」的做法是不可行的。他指出該報告的調查結果顯示,有逾八成半的受訪者是使用公共天線接收電視訊號。「政府依家講緊就係話你自己接收收唔到,但喺自己接收喺合法架喎。講極都係呢句之嘛!」他認為遵守國際公約並非如此僵硬,澳門簽訂了世貿協議,裡面有一些涉及電視版權,本澳當然應該要制定一些保護政策,但是如果實際做不到的時候,只要確保到,版權持有人行使反對權就可以了。他說︰「我覺得政府唔好將自己擺在一個任人宰割的地步囉!這不是版權法的退步,而是相對於過去已經踏實地向前行左一步,所以有咩問題呢?你應該針對澳門實際情況,循序漸進。」

他認為討論法律問題,需要考慮時間及空間的問題。他說,回歸初期,本澳可接收到的電視頻道不多,如果當時政府提出這個「自動保護原則」,又讓電視市場逐步發展的話,市民不會有太大的反響。他說︰「但政府3年來在這方面都不作為,突然由「不保護」升格為「完全自動保護」。他說︰「好多其他政策,居民有要求的時候,政府又同我哋講循序漸進。但在電視服務上,一個居民咁基本的權利上,政府突然間同我行一 個跨躍式的發展,我覺得這是沒有站在居民的角度去諗。」

他認為從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政府指定一間非機構代市民接收開放天空的不加密頻道,當中完全沒有涉及商業行為,政府亦說過居民可以自行接收,「咁點解唔可以將這個定義為不是轉播?份報告無提過,官員無回應過,只係話唔得架……但係國際公約係死架,人係生架,你從來都不作一個應該的保護,現在又去保護,我覺得佢哋(政府)好官僚,亦都不負責任!」

林宇滔又認為,政府在處理控煙法以及電視服務上有雙重標準。他指出,澳門加入了國際性的煙草控制條約,其核心精神就是所有空內公眾及工作場所都必須全面禁煙。然而,本澳實施控煙法後,賭場卻可設吸煙區。他說︰「政府當時在立法會講,每個公約可以因應自己既地方,有適應性,我不反對。但問題就是,為何針對控煙法,對住重要商人利益的時候,就有嚴重的雙重標準?控煙法你(政府)就同我講呢樣,依家同你講緊每家每戶居民既睇電視,你就話呢啲諗都唔洗諗啦,一定違反的。呢啲咩邏輯?咩原則?咩思維?呢啲唔係叫官僚思維係叫咩嘢?」

他說社咨會曾有委員發言︰「民生居民的利益,佢(政府)就事事諗不可行性;商界利益呢?佢就事事諗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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