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那一年,澳門教青局正式頒行了有史以來第一份小學和初中基礎教育視覺藝術課程大綱。這份官方制定的視覺藝術課程指引明確地列出欣賞、素描、繪畫、版畫、設計、雕塑、攝影及電腦繪圖等為學習的項目,其中的最後兩項,在小學的課程裡建議只於五、六年級選教。各學習項目列有三個階段的學習內容,即小學一至三年級、四至六年級和初中一至三年級。
課程大綱說明,不論哪一個學習項目,教師在施教時需要讓學生能夠在「探索與體驗」、「創意思考」、「美術與生活」和「視覺語言」四個範疇獲得學習的機會。「視覺語言」的學習是指「接觸藝術詞彙,學習視覺美術語言的關係和原則,增進美感觸覺,提高對藝術的欣賞能力和創作表現力。」
在小學的課程大綱裡,有關「美感觸覺」是歸納在課程總目標的知識領域內:「能提高美感認知」。在中學的課程總目標則以「認知」取代了「知識」,至於「美感觸覺」則隱藏在「認知」與「態度」的說明內。例如具體地從藝術的形式、原理和法則,以及藝術風格的形成與發展因素等層面的認知來實踐「透過生活環境,學習欣賞藝術作品」,又如「建立健康的審美觀念」的態度目標。
一眨眼,十四年過去了。這份課程大綱的實施成效如何,讓我們看看現今在藝術院校視覺藝術系部分澳門學生對自己在中小學的美術課堂學習經驗的回顧。
G1:「一直以來,從小學到中學上的美術課,給我的認識是,藝術只是一件裝飾品,很注重寫實、技巧。老師永遠只會灌輸知識給我們,很少讓我們獨立思考和發問,以及很少接觸到生活社會的課題……翻開以前的功課,不少的功課中也不是我想畫的主題,怪不得當時的我十分討厭美術。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玩陶藝,很多時美術課只是用畫紙畫畫,做一些平面的設計,也許這是因為『需要』準備的功夫不多,所以成為老師常用的教法。那堂美術課是我覺得最有趣的,自己動手做坯,整個過程到燒製我都很期待。」
G2:「學習藝術技巧,做勞作、學工藝,主要訓練手的操作物料技巧。小學不是繪畫就是做勞作,不會用水彩繪畫,全部都是用乾性顏料。記憶最深是老師只會佈置作業,不教學、不引導思考,做出來的作品最後堆積在一起,學期末一次過被阿姨當垃圾一樣清理。」
G3:「在小學的時期,我最難忘的作品就是用利市封做燈籠、用竹枝及玻璃紙做燈籠……這些都只是教技巧,我大概記得我都沒有很享受,只知道因為中秋節,所以要做。在中學時期,記得中一至中二,美術老師只是把自己畫好的一些水果靜物蠟筆畫,貼在黑板上,然後用粉筆在黑板上示範,就兩堂時間要我地自己畫。好悶,乜都冇學到,就連技巧都沒有。到初三就由一個設計系畢業的老師來教我們,她都沒有用概念帶到創作,只是教技巧,但已經比之前有趣。」
B1:「從小enjoy 畫畫,不過甚少有人欣賞自己的作品。直至高中開始算是被培養學習藝術,但仍然只是靠自己。因為高中的美術是選修課,一般也只是畫畫,沒有甚麼難忘,最難忘就是參加興趣班,經常出外寫生。要我說對藝術教育的印象,就是死板、hea教、同學生玩、重點培育部分學生、只重視最後學生的作品,給學生一個所謂好作品『應該是怎樣』的印象。」
G4:「中學只會以畫畫為主,有背過藝術家的一些資料。立體方面都是剪貼為主,所以無咩感覺。小學美術堂大多是手工方面為主,因為是手工方面的,所以我比較出眾,每件作品都有貼堂 (每次都有滿足感)。」
G5:「我在中、小學學的美術課只是隨便畫畫,中學可能是水彩和造一些摺紙。其實我覺得沒有學到太多的東西,就好像在學校老師只會叫我們畫甚麼,跟住老師畫,這樣我們就沒有了自己的想法,沒有自己的創作。我覺得應該給我們自己想一下,『把』自己的想法畫出來,不然跟著畫就不是藝術了。」
難怪G4以前以為「做美術老師是多麼的容易」,因為「只有技術上面的固定知識」,「只有固定的公式去創作藝術,或藝術是靠理解,而並非可以去多方面進行探索。」G6以前也有同樣想法:「教美術好輕鬆,只教技巧,教授美術基本知識,不用太多思考,只重技能。」因為她在小學的學習經驗是「手工包、睇電影、參加兒童海報設計,但冇教技法」,「中學課堂只教技巧,沒有啟發性。」
G7的學習經驗大概是較令人鼓舞的一個:
「在初中時,美術課那位老師叫我們學生每人都要做一本『視覺日記』。這本日記要我們做的不是只有寫字,而是在一星期內,把你最深刻的照片,或發生了的事,以繪畫形式或照片形式貼上。這本日記我足足寫了2年,直到初中美術課完結為止……這次的美術課是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是最長的一份功課。」
可是她接著說:
「中學的美術課程對創作的幫助不太大,但考進來的幫助反之比較大,因為考入『藝校』時所需要的就是素描和組合物件能力,在初中時學到的素描繪畫技能更有助自己能考進視覺藝術系。」
(為甚麼那本『視覺日記』所記錄的個人感知歷程沒有成為創作意念的資源?)
那些在中學沒有習得多少藝術技能的學生,到底是怎樣考進藝術院校的?
B1說因為參加了興趣班,令他「畢業前有不少作品」,成為他被取錄的主要因素。G6和其他有類似情況的,如B2,則「到外面畫室學」,「考前找老師惡補了一個月」。
至於創意,沒有一個認為在中學的藝術課堂所學到的,對現在個人在創作上有很大的裨益。G1、G2、G3和G6認為這方面是零。G3說:「我的創意都被『以前的學習經驗』僵化了」,B1甚至「覺得令我的創意變低了」。G1強調,提升她對社會現象的敏銳觸覺及豐富她的創作意念,是中英數、物理和歷史科。G2、G6和B2更不約而同地表示,是公民道德科、歷史科、聖經科讓他們思考與反思,甚至觸及哲學問題的探索,從而激發了他們產生現在的創意。G3「現在的創作概念多是對個人或社會的一些想法」。
我們不是一直相信『視覺』藝術教育就是讓學生學會通過藝術手段表達自己的所思所想嗎?中學的課程大綱教學指引說明:
「在教學時,應根據學生的成長生活經驗去設計課題,選取適當的教材。設計教學內容,應盡量注意與其他科目的聯繫,如歷史、語文等與文化有關的科目……容許學生有思考的空間。」
教師的任務不僅要能「引領學生認識視覺藝術概念,拓展生活環境的視覺形象領域」,還須「開啟學生的智慧,能理性的分析視覺文化,詮釋自己和他人的作品,發展個人的創作領域。」為甚麼這些學生以往的藝術學習經驗與課程大綱的指引內容相去那麼遠?導致學校的審美教育變成重視機能的技術導向造型教育,其背後的成因是甚麼?美學素質與作品的內涵(context)有關係嗎?脫離對作品情境脈絡的探索與瞭解,這樣的形式美學習有意義嗎?對教育有研究的都明瞭一個道理:有甚麼樣的學習評量準則便會產生什麼樣的實施課程和教學!
溯源而上, 捉鬼在細節中 ── 小城教育反思系列(三)「小城教育反思系列」從學生出路、施教與學習困境等問題,來到第三輯,我們嘗試溯源而上,探索問題之源--教育政策問題。本期藝文爛鬼樓,針對教青局現時所公佈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的內容,嘗試在仔細推敲中探索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