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掛著慈善二字,就永遠不用因時制宜!」

新馬路的老舊店舖,消失一間得一間,除了「全賴」地產連鎖集團的推波助瀾所賜外,鏡湖慈善會(下稱「慈善會」)亦是其中一個備受批評的單位。「直把慈善當商營」是普遍大眾對慈善會的質疑。

作為鏡湖慈善會理事長的馮志強,被問到慈善會是否「有發財無立品」?馮志強直言「任人評說」。他表示慈善會接管的物業當中,其實八成以上都只是一種「代管理」的角色,收取到的租金往往都會跟物業擁有人的後人攤分。他不認同慈善會作為一個慈善機構,物業的租值就理應被「賤價看待」。

馮志強主動提到新馬路一間電子產品店的個案,引述老闆作為租戶,竟要求索取二百八十萬的「搬遷費」。他重申該店出租幾十年來,收取過的租金,合共都只是三十多萬,暗指店主要求賠償二百八十萬是不可理喻:「這個是法治社會,不是因為我們有慈善二字,你就永遠享受低租值!」

馮志強又相信,慈善會名下物業租出的租值,部分多年來未有調升,甚至在沙士時期更自動減租。他認為管業者無理由隨便物業變殘變舊:「我們有責任睇住,因時制宜!」被問到慈善會「救死扶傷、為澳門謀福祉」的宗旨有無更改,是否「做生意咁做」?馮志強就引用東華三院作例子,表示該院也會拆建物業,與時並進作出發展。他重申慈善會七十個會董,「無人收取過一分錢」。

至於慈善會滾存情況,馮志強透露約有十多億,他強調作為一個有過百年歷史的機構,這個數目「不為過」,又指出其實每年開支都達到五億多,雖然有接受政府資助(涉及購買床位服務),但支出亦不少,只是財政收支無入不敷支的情況,他笑著回應說:「因為管理的是誰?生意人點會做到虧本?!」

那麼,既然不愁資金,為何鏡湖的醫療水平仍受到極大非議呢?這時馮志強就有以下回應:「其實不是鏡湖醫療水平低,只是人們期望值提高了!因為以為付出了,值望值一定要達標,醫療是不穩定的,無話你睇左醫生就一定醫得好你,每個人的體質都不同啦。」他補充,鏡湖醫院每個月收到的讚揚信,至少兩三百封,但投訴的個案僅有三、五宗。

但他承認,日後鏡湖的發展,首先要解決定位的問題,現時只是個「四不像」醫療實體(非全公益、非半公益、非私人,亦非政府),長遠或要明顯區分高端醫療服務及普及服務兩方面,但現階段優先還是解決床位長期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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