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不光只是投票咁簡單!

在我心目中,直選是合資格的選民,在真正地了解每個候選人以後,以自己的意願投下認為合適的候選人一票的一種政治行為。因此,直選不光只是投票那樣簡單!

出生於內地的我也有參加直選的經歷。清楚地記得那是2011年11月15日,已經完成報名「基層民主選舉」手續的我,跟其他選民一樣在一間中學的禮堂裡集合。不久后三位基層候選人出現在禮堂舞臺上。這三位候選人中有兩位是完全不認識的(這兩位中的一位還沒有出席,另外一位則是第一次見面)。接著,我們就開始「三選二」地選舉投票。也許我常常看香港電視節目、受香港選舉文化的影響,便質疑「爲什麽每個候選人都沒有政綱?爲什麽選民與候選人第一次見面就要投票?爲什麽沒有讓咱們選民認識候選人?」於是,年少輕狂的我在選票中的推薦候選人位置寫上兩個名字:「黃毓民」、「梁國雄」。最後,便把此票投進票箱。我知道該選票極大可能被當做廢票處理,但是爲了宣洩對這場「選舉秀」的不滿。我不介意! 時隔兩年,我在澳門讀書恰逢第五屆立法會直選選舉。對於我這個內地學生而言,的確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因此,我便去了解澳門的選舉。就總體而言,澳門雖然實現了比內地各方面更優越、規模更大的直選活動,但是還是存在諸多弊端!

本次選舉,一共有20組,145名候選人參加競選14名立法會的直選議員。其實主要是博彩業和商界、民主派、鄉事派及傳統陣營等幾大政治勢力板塊在競爭。而他們的政綱卻是大同小異,只是在某些方面略微增減。另一方面,政府在選舉的前期和中期大量宣傳「廉潔選舉」的信息。但是,現實並非如此--大量「不廉潔」的情況出現:不少企業命令屬下的員工投指定的候選人、某些候選組別請選民吃「免費盛宴」、派發禮品等。就一場直選選舉而言,這是多麼醜陋、令人感到噁心啊! 其實,澳門的「賄選文化」一直都存在。

就部份候選人角度而言,他們以錢換來進入立法會的「權」,這交易絕對划算。就政府而言,只是從表面上口號式地宣傳「廉潔選舉」,而并沒有從實際上監督候選組別。就媒體而言,主流媒體沒有真正地報道有關事實,只是一味的「河蟹」。就選民而言,有相當的一部份沒有很好的公民意識、不關心政治,只想著用手中的投票權換金錢,又或者跟風、隨大流,並沒有想過「什麽人進入立法會才合適」。這就是部份選民能夠成功地跟部份候選人進行「權錢交易」的原因。 從某個角度而言,作出賄選的候選人是元兇,而收受利益的選民、無為的政府、一味「河蟹」的主流媒體則是幫兇。試問,如果選民、政府、媒體一起監督候選人,那麼賄選還有「市場」嗎? 因此,候選組別應該自覺遵守選舉的規矩與法律,對選民應該有謙卑的態度;政府應該實實在在地監督候選組別,做到公平公正;媒體應該起監督社會、候選組別的作用,有傳媒應有的良心;選民應該切實地關心政治、提高自身的素質。

政治是關係到社會的發展、市民的生活。如果,選民不關心政治——爲了不多的金錢而選一個不稱職的人進立法會,那麼此人便有可能不是代表自己選民的利益,只是藉此取得更多個人利益。試問如何保障選民的利益、社會的良性發展、市民的優質生活呢?再者就選民素質而言,必須要提高。素質低下的選民是不會真正地了解、比較每個候選人的情況及差異,更不會珍惜自己手中的投票權,極易被利益誘惑而發生「賣票」行為。而如果選民的素質提高了,他們就會獨立地思考自己心目中的候選人究竟是誰,並且不會受不正當的利益所影響。 試問如果通過賄選而在直選中獲勝的候選人能夠進入立法會,卻可能只是爲了自己的利益、而真正想幫助市民的候選人因為沒有用同樣手段,所以在立法會的門檻前徘徊,請問公義何在? 另一方面,在第五屆立法會直選還存在政府不能公平地對待每個參選組別的背後團體、選管會未有善用職權之嫌、選舉機制不完善等弊端。 所以,直選不光只是投票怎麼簡單。它關係到選民、候選人、政府、媒體,更關係到社會發展與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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