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揭狗房「七宗罪」  有「笠狗隊」人員捉狗自用?!

月初有市民拍到片段,指民署轄下一玻璃回收場保安員,涉嫌打算劏三狗食用,結果治安警只以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有關動物屍體棄置條例,向他罰款數百元。

事件引起全城迴響,月中更有關注團體發起燭光晚會,要求政府盡快制訂虐畜法。今年農曆新年後,有張姓市民向《論盡》投訴民署狗房,並指出一些懷疑違規的做法,投訴人甚至能道出職員的姓名、職位和他所知道有關違規處理的大致具體內容。我們亦就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求證民署,得到一小段回覆。至於投訴人所提及的情況,我們先不作價值判斷,現略述如下:

  1. 張先生親眼見過有市民,主動挑釁流浪狗,再隨即致電民署狗房,投訴有流浪狗想咬人,民署捉狗隊來到時,張先生向其表示是該市民先激怒狗隻,但職員表示:「我地唔理了,有人投訴我就做野!」張先生質疑:「人地投訴你民署,就要別人找出事實根據,但你民署動不動就去捉狗,又有無求證事實根據?」
  2. 張先生曾經因為狗房答應了可以為地盤狗免做絕育,所以情商了位當地盤保安的朋友,讓他拿狗隻一家去做絕育;但之後張先生表示,狗房又要求要為每隻狗出牌才能領回,地盤看更根本沒有錢幫牠們出牌,最終狗隻不能再贖回。
  3. 張先生透露,二月份民署狗房以「擔心流浪狗數目大增為由」,在路環荔枝碗船廠一帶大肆捉拿流浪狗,但狗房一名「喜歡包頭巾的男職員」,不容許任何人領養那批狗,甚至要求領養人「出示屋契」,才考慮會否給予領養。但同一時間,有其他市民來領養其他狗隻,就無同樣要求。當張先生打算進一步了解為何要針對路環荔枝碗流浪狗時,有職員表示:「我們都唔想,但兩個老細壓住,姓梁一個,姓李一個。」(張先生補充背景資料:漢記咖啡檔老闆曾用滾水淋流浪狗,而咖啡檔老闆的親弟,就是民署管委會委員梁冠峰。)
  4. 張先生曾經因為被捕獸器夾傷的地盤狗被捉,向狗房的醫生徐X輝要求將牠放回地盤,但當時徐醫生卻回應道:「有咩你同陳麗敏講!」他有感徐醫生的回應是用規矩壓市民,雖然張先生也很感激徐醫生,曾幫忙找到善心人贊助狗隻絕育,但他認為事情要一件還一件看。
  5. 張先生表示,狗房捉狗隊有一名開車的職員叫鍾X通,另一個姓張的人稱「鬍鬚興」,他懷疑他們偶然會將捉到的狗隻自用:「笠狗那個不代表就會盡忠職守的,捉到靚的就拿回家劏吧,或者有人要就交俾人,但如果你指責他,可能他上司就會反駁說『唔好講到我的同事這樣子』」他引述他曾經把一隻流浪狗仔,送到長江某地盤養到大,「有次徐裕輝帶隊去捉狗,但地盤伙記表示,你入到黎地盤捉就是偷野,所以徐當時拉隊走,但隔日那隻黑狗就不見了,平日落雨牠也不走的,喜歡在沙上玩,但那天沙堆上一個「錨箕印」,只有民署才有那種錨箕,我立即去狗房問,狗房卻沒有那隻狗返到來。」
  6. 張先生表示,回歸前民署曾經在金象農場設狗房,但裡面衛生環境惡劣,牆上四處都可見到狗蚤,原本健康的狗隻,送到裡面之後都會染上各種疾病,認為那裡的狗房是「好心做壞事,無事變有事」。
  7. 張先生又引述有狗房職員透露,其實狗房每年都有用來作貓狗絕育的麻醉藥預算,但狗房為免做太多功夫,寧願每年棄置大量麻醉藥,都不願多花氣力四處尋找未做絕育手術的貓狗進行絕育。

張先生強調,只想以事論事,希望民署真心關懷貓狗的權益,不是有心要「煮死任何人」;他坦言,自己自發餵流浪狗已超過十年,隨著年紀和體力的變化,加上家人也有微言,不知自己可以餵到幾多歲,但至少他期望,流浪貓狗的數目,會因為絕育而自然減少,並非被人道毁滅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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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相信流浪狗天性沒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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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質疑民署不理是否有市民先挑釁狗隻,只要一接到市民投訴就「笠狗」

張先生質疑民署不理是否有市民先挑釁狗隻,只要一接到市民投訴就「笠狗」

現場絕無僅有的一隻狗一見到人立即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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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的看守人員

現場的看守人員

現場有不少空鐵籠,但保安員只回應鐵籠用來「放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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