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從社區肌理和集體回憶說起⎯⎯澳門古物古蹟保育的重要性

九九年前,澳門有較長一段時間經濟發展不甚蓬勃,使很多文化遺產得以安然地保存下來。但時移勢易,回歸後因賭權和自由行的開放,經濟發展勢頭銳不可擋,造就經濟上的輝煌成績,使十數年間,澳門的社會面貌和生活環境產生巨大變化,不論是舊城區、新填海地區還是郊野綠化地區,一幢幢新蓋的龐然大物拔地而起。雖然,在「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銜頭的庇蔭下,少部分重要的文物建築得到大力的保護及推廣,但餘下的大部分歷史建築,卻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情勢下,消失於澳門地圖上,這突如其來的改變,備受市民大眾關注。

多年來,澳門居民保護文物的意識不斷提高,而自發組織的文保行動也接踵而來,這讓人深刻地體會到文物保護與社會急速發展所產生的磨擦日益明顯。尤記得澳門世遺年期間所發生的「藍屋仔事件」,位於西墳馬路的社會工作局總部(俗稱藍屋仔),因社工局欲將之拆建成樓高十四層的辦公大樓而引起市民大眾的關注及反對。可幸的是,經專家所提交的調查研究報告指,「藍屋仔」有較高的歷史和美學價值;而「藍屋仔」這幢建築物的外觀特點,由於已深入民心,更是一般平民百姓前往辦理有關申請時所賴以識別的依靠。故此,政府最終順應民意,完整保留該幢建築。

藍屋仔(社工局)

藍屋仔(社工局)

另外,有指特區政府為回應社會對公共房屋的訴求,重建筷子基平民大廈。據悉,筷子基平民大廈由兩名外籍則師所設計,於1981年建成。此社屋不單是澳門、更是東南亞地區興建的最具典範的社會房屋之一;一九九五年,該社屋以其獨特的設計,榮獲亞洲建築師協會金獎,這無疑是對社屋的建築價值給予肯定。增建社會房屋以滿足居民住房之需,實乃舉腳贊成之事;然而,為何一定要拆具有價值之社屋 ?記得數十年前,筷子基一帶仍有大量木屋群,而這幢筷子基平民大廈則是最早被規劃及建於該區之上,但凡在筷子基長大的居民,無不對這建築留有深刻的印象和回憶。

筷子基平民大廈

筷子基平民大廈

澳門申遺成功後,保護文物的決心備受考驗,當中,尤以「松山燈塔事件」引起較大的迴響。屬世界文化遺產的松山燈塔,位於澳門最高的山峰,古時為船隻進出澳門航道提供指引、向居民發出颱風信號、民防警報之用,其形象更曾是讓中外人士認識澳門的地標。二零零七年,當時位於松山腳正興建中的一座樓高九十九米的新大樓,因其樓高阻擋松山燈塔,嚴重破壞世遺景觀。為此,一群澳門居民自發組織「護塔連線」,呼籲特區政府關注,及後去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此事才受到重視。事件雖然受到居民關注,卻也無助問題的解決;最後,大樓的高度只略為降低,而澳門政府亦因此收到世界遺產中心發出的警告信,即所謂的「黃牌警告」。

松山燈塔下的高樓

松山燈塔下的高樓

最近,社會上討論得較為熾熱的文物保育事件,莫過於均益炮竹庒將要清拆。由於均益炮竹庒位於世遺緩衝區範圍,工務部門數月前已諮詢文化部門意見,而其同意拆卸的理由是炮竹庒不具較高的代表性和有安全隱患。炮竹業曾是本澳三大手工業之一,是本澳不少老居民的集體回憶。均益炮竹庒的主人為著名實業家鄧璧堂,是本澳第一代的炮竹生產商,在其生產的炮竹上所貼的廣告招紙,均印有「鄧璧堂監製」字樣,這說明了鄧璧堂在本澳炮竹業享負盛名。有指均益炮竹庒約建於上世紀四十年代末,是氹仔益隆炮竹廠的附屬廠房,該歷史建築樓高三層,佔地近千平方米。據悉,炮竹庒地下一層左側有造紙用的壓紙機,而右側房間牆上釘有一塊木板,上寫「所有工具及材料 – 均不得擅自取用 – 和記紙廠」。查悉澳門和記製紙廠的老闆同為鄧璧堂,除均益炮竹庒內有廠房外,炮竹庒斜對面及青洲均設有分廠,於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用收集的廢舊紙張來生產各類型的紙張,如:炮殼紙、道林紙、白杪紙、蠟光紙等,均益炮竹庒所用的商標招紙,就是使用其自家生產的紙張。另外,造紙業在澳門向來較為罕聞,而由鄧璧堂所建立的和記製紙廠則開創了本澳生產環保再造紙的先河,這將可補充本澳造紙業的歷史、技術和發展的空白。炮竹庒二樓有多個房間,仍保留有多套舊家具、神壇、舊照和紀念品等,聞說為鄧璧堂先生及其家人所居住。一、二樓的地面均為舊式黑白色水泥階磚,是七、八十年前較流行使用的地面裝飾,當前本澳的一些歷史建築中已較少得見。拆卸均益炮竹庒的決定,若無其它重大理由,幾乎已成定局,這讓常年生活於下環區的坊眾感到婉惜。這事從側面令人反思,常伴左右的一些歷史建築,當沒有意識會有被拆卸的一天時,平日可能根本不會特別留意,並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繼續保留,直到一旦消失在眼前,才懂得愛護與珍惜。

均益炮竹庒

均益炮竹庒

另外,當前值得我們關注的是,一批因不夠「老資格」,且被認定是沒有價值的二十世紀歷史建築,它們將在尋找發展與保育平衡的討論聲中消失。這些歷史建築,雖非百歲人瑞,也不能與大三巴牌坊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相提並論,但絕對是有保留的必要和意義。事實上,國內外正在大力鼓吹保護上世紀的歷史建築,而澳門的文物並非只有世遺,百年以內的建築都可以成為文物。當然,私人業權的民間歷史建築,若要保育,並非事事順利,且不可能每遇發展,均動輒用公帑進行收購。因此,筆者認為私人業權歷史建築的保育,不應完全由政府承擔,而應由其牽頭,製造經濟誘因,透過與本地或外地機構合作,輔以政策支持,再適當引導,促使歷史建築的保育再利用及商業營運達致平衡,而政府則宜從旁監督;澳門新馬路的德成按即為一成功案例,其方式值得推廣。

最後,澳門文化底蘊深厚,文物建築歷史悠久,在舊城區到處都可找到名人的足跡,街坊鄰里,閒來亦喜分享一些名人軼事等;因此,在保留舊建築時,我們不應只作單一的考量,而應從整體出發,皆因保留單一歷史建築的意義遠不及保護一整片區域內的歷史建築。假若能持之以恆地保育及活化本地的歷史建築,使不同歷史建築有機結合,這將在文化上產生協同效應,生成巨大的文化氛圍,其所形成的力量及影響,將更有效傳承本澳的文化,使澳門成為真正的文化永續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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