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寶蓮:「做下屬係要聽話,但聽話都要守法才行!」

就終審法院表示以新聞稿形式宣佈「檢察院第329/2013號刑事偵查案件中,檢察院司法官於2013年1月25日作出批示,認為暫無充分跡象顯示有人作出瀆職之行為,命令將偵查卷宗歸檔。」,「墓地門事件」輔助人歐寶蓮大律師,星期二下午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她「不同意」亦「不能接受」終審指預審案不能上訴,甚至已歸檔;她又質疑終院認為案件保密期已過的講法;並表示已於終院新聞稿發出後四小時內的3:37pm,遞交了她的上訴書,並指出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出現的諸多不合理情況,包括案件資料其中十四頁不翼而飛卻沒有展開調查,以及單由一名預審法官裁決「無跡象」但不得上訴。

歐寶蓮回顧自己揭發「墓地門」事件之後的公職生涯,形容的確有感被逐步秋後算帳,但她相信「做下屬雖然要聽話,但聽話都要守法才行!」。作為案件輔助人的歐寶蓮,坦言不便提及或評論涉及四名被告的案件細節,但她不明白為何負責調查「墓地門」案件長達三年的助理檢察長,其後被調任更高的職位,但就不用再跟進有關案件;反而案件先後再被委派由一位職級較低的檢察官、以及現時負責裁決的預審法官重新跟進。

而預審的調查檔案共有A、B、C三個檔案。其中B和C檔案的資料是複製自A檔案的,A檔案涉及所有嫌疑人;B檔案是調查某高官有否瀆職;可是預審期間,A卷宗無故遺失了十四頁,歐寶蓮曾要求調查但不被接納,因為「預審法官認為不重要」,她強調絕對有調查的法律需要,而檢察院和預審法官都得悉事件,卻沒有展開跟進調查。

歐寶蓮表示跟預審法官並不諗熟,但大約一星期前曾見過她,她形容當日的這位預審法官「仲係好靚女、好精神」,但終審法院宣佈裁決當日則「非常之疲倦」。

她亦透露,宣讀預審裁決當日發生了一段小插曲,辯方律師一開始就恭喜預審法官,由檢察院榮升至現任崗位,並表示「妳是很值得做這個位置的」;歐寶蓮自嘲自己「無禮貌」,未有同樣向預審法官作出「恭喜」,但她很認同辯方律師的那句話,「因為這些法官都是特區政府選出來的」。

被問到是否覺得政治壓倒法律?歐寶蓮認為,法律跟政治是有掛鉤的,當兩者有衝突時,政治往往凌駕了法律,因為負責打造法律的都是政治人物。但她拒絕評論政治有沒有凌駕法治,因為她相信市民早已心裡有數。

歐寶蓮表示,有關當局已收到她的上訴書。她重申,跟某高官「無仇無怨」,跟進案件的原因只為「對得住自己讀過的法律」,並期望立法會議員以及律師公會,都就有關事件的處理提出意見,共同捍衛本澳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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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寶蓮重申,跟某高官「無仇無怨」,跟進案件的原因只為「對得住自己讀過的法律」

歐寶蓮重申,跟某高官「無仇無怨」,跟進案件的原因只為「對得住自己讀過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