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正好形容終審法院對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因捲入「墓地門」事件的判決所帶來的社會迴響,曾協助市民就該事件向當局投訴的直選議員高天賜直言,該結果「令人失望,但預料之中」。
高天賜相信,「墓地門」事件是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之後,第二大政府「醜聞」。事實上,較早前廉政公署的報告以及檢察院的文件都指出,前臨時市政廳是「急急腳」、「度身訂造」一套內部規章,以批出十幅永久幅墓地;而其一受益人則為陳麗敏司長的顧問。
他指出,回歸前,前市政廳已發出內部文件指引不能亂批出墓地,原因是土地缺乏,因此只會考慮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人仕,才可獲批墓地。基於輿論的壓力,廉政公署介入調查事件;而根據廉政公署的報告,該十幅墓地的批給涉及違規違法。然而,陳麗敏司長所發的新聞稿強調墓地批出「程序合法」。
高天賜表示:「明顯地,這與廉政公署的報告有出入,陳司長誠信理應備受質疑。最遺憾的是,行政長官任由陳司長『自己查自己』,這做法本來已令澳門人大失所望。根據本人收到的消息,因為墓地門事件而成為瀆職罪嫌犯的前民政總署前主席譚偉文,在其上司陳麗敏司長的推薦下,在三月份當上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明知譚偉文涉及法院案件,但陳麗敏司長仍妄顧政府形象,要求特首委任譚偉文,這明顯想利用多種官職向法院施壓。」
譚偉文六月上旬及中旬,分別被取消以上委任,同時被實施九十天的防範性停職。
高天賜認為,回歸後,官員的職位愈高,就愈難被問責,過去的十三年,前線公務員連雞毛蒜皮、芝麻綠豆的事,例如遲到幾分鐘、或不服從,都有可能會面對解僱。
「但級數愈高,尤其司級官員,則無法無天,無須承擔責任。在文明社會,對道德操守稍有要求,都要卸任;更何況在廉署及檢察院都指出該規章度身訂造,嚴重違反道德操守,怎可以容忍呢?既作為主要官員,要以身作則,做榜樣比下屬以及市民,不守法,『圍威喂』批墓地,又怎可以繼續留任呢?該事件嚴重破壞了澳門法治。當職位愈高的官都不守法,市民又怎會遵守法例呀?這樣的話,法治地位只會愈受破壞。」
而對於判決指出,案件不能上訴,高天賜直言不公平。他強調,澳門法制是兩審確定,只得一審確定,對所有涉案人都不公平。他同時表示,《司法組織綱要法》需要現代化,增加終審法院法官,目前只得三個法官很不足;判辭亦有不足,「來來去去都是那三個人」。法官增至五至七名最好,認為要盡快修改相關綱要法,鞏固市民對法治的信心,同時終審應有足夠的法官。
高天賜總結,目前產生司法官的辦法有「問題」及「局限」。法官及檢察官都由特首委任,容易出現「任人唯親」的問題;一日此辦法不改革,問題仍會出現。他又認為直選議員應有權參與推選法官以及檢察官,因為直選議員代表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