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著衫無罪,抗議有理

2013-05-10 五一遊行 後繼何人? 藝文爛鬼樓

文:蘇嘉豪/臺灣大學性別研究學院學生

網址:https://aamacau.com/?p=3001

時間:2013年05月10日 11:11

一場遊行、一位女性、一張照片、一段文字,引發本地網上激烈的性別議題討論,讓我們重新思考,該如何看待越來越多女性投身公共空間的現象。

在澳門,政府官員、立法議員或其他公眾人物,十居其八都是男性,在公共事務的討論上,絕大多數女性都沒有足夠的話語權。著名的法國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曾經提出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女人還存在嗎?」長久以來,無論是體制內的政府決策,抑或街頭上的行動組織,甚至做人處事的價值觀幾乎都由男性決定,女性的知識都不被認為是專業學問,她們也沒有屬於自己的歷史,這導致主流社會對於「成為一個女性」產生恐懼。作為女性,要不躲在家中相夫教子,要不設法「男性化」,從而追求更多在公共場域呼吸空氣的機會,可是久而久之,女性特質隨之消失,我們也很難再看到「真正的女性」現身於公共事務空間。上世紀首波婦女運動,女性紛紛走上街頭,正是為了爭取與男性平等的公民身份,二戰後不少國家的女性陸續取得參政權,全球婦女運動成功憾動了不少人的思想。正因為女性在溝通與洞察等方面的能力,可以打破男性長期以來處事決策的盲點,故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更須由兩者共同善治。

近年在澳門,包括遞信、集會、遊行示威、諮詢會、論壇等大大小小公開場合上,出現的女性身影明顯較以往多,兩性皆有能力左右社會發展,本來是個可喜的現象;然而,對於思想守舊的人(不只男性)來說,總覺得「真正的女性」現身公共場域「篤眼篤鼻」,尤其是在政治理念相異時,甚至會使出千方百計,包括針對其外貌、衣著、言談舉止等不相關元素抨擊之。近日,網路廣泛流傳一段文字,內容直斥一位有參加今年五一遊行的女性,一開始就提出「衣著性感暴露不能突顯有高尚的民主意識」的觀點,再質疑她為何不用購買「少布衫」的錢去補貼低收入人士,最後更諷刺她已成為港澳「毒男」心目中不打傘的「濕身感冒女神」,整段文字除了欠缺最基本的立論邏輯(筆者按:裸露上身或只遮擋重要部位的遊行人士在西方各國也很常見;台灣反核遊行甚至出現少女「寧裸不核」的噱頭),字裡行間也充滿著濃厚的性別歧視意涵,最令大眾嘩然的是,類似抱陳守舊的言論竟然出自一位中學校長助理,而幾位已宣布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公眾人物,包括他的同事-林姓教務主任,以及聲言為婦女爭取權益的黃姓社團負責人,更對此番言論「讚好」。雖然,每個人都有表達立場的自由,但為人師表者,儘管在下班後的私人時間,仍應客觀持平地看待事情,以身作則。我認為,既然這位教師今天能發表如此不負責任的歧視性言論,亦難免平日不會對校內的女學生或同事作出類似評頭論足的行為,週而復始只會荼毒無辜的莘莘學子。根據台灣的經驗,如果發生類似事件,當事人已有可能觸犯《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有關「教師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等規定,受到校方的獨立調查甚至處分。

這次「著衫」事件在網路上掀起軒然大波,印證了澳門社會整體的性別平權意識仍有極大的進步空間,女性投身公共事務仍受到諸多不友善的目光;從正面的角度來看,或許我們該以這件事作為進一步開展本地性別平權運動的起始,擴大自己的性別視野,對公共空間裡不同性別的人士一視同仁。性別平權運動在澳門的千里之行,就始於足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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