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短裙引起的風波 - 公共領域中的女性

2013-05-10 五一遊行 後繼何人? 專題報道

文:李展鵬(文化評論人)

網址:https://aamacau.com/?p=3002

時間:2013年05月10日 11:11

某位男老師在網上批評社運女青年,激起千尺浪。對社會問題的討論,本來可以交鋒,但這位老師卻不時對準對方的衣著,說她「濕身」、「暴露」、穿「少布衫」。一身打扮、一條短裙引起的爭論,先在臉書被瘋傳,再登上報紙新聞版。

討論問題,不就事論事,卻對女方的打扮評頭論足,語調刻薄輕浮──這一次,毫無疑問是男老師理虧,更何況那位女士的衣著其實一點問題也沒有?而在這次事件中現形的,還有平時整個社會的性別歧視:女上司嚴厲是因為她單身所以心理變態(男上司的嚴厲則只是因他本性就嚴肅),女老師脾氣壞是因為她更年期(但不會有人提到醫學上男人也有心情煩躁的更年期),女主播如果樣衰表現幾好都假(男主播的罪名卻很少是外表問題),美女事業成功大都是因她勾三搭四往上爬(帥哥成功卻是因為他有才能)……。對女性不就事論事,卻對準她的樣貌及其他女性特質,你還可以加上很多事例。

公共領域中,男女平等嗎?

今天,女性已經昂然步進公共領域,西方告別壓抑保守的維多利亞時代,中國告別女子三步不出閨門的封建時代,女人做首相、總裁、議員、專家,在公共領域發聲,不是很平等嗎?然而,那個貌似歡迎任何人的「公共」領域,卻暗藏性別意識。女人不是不可以走進公共領域,只是這片領域對她並不公平。美國學者Nancy Fraser在檢視哈貝馬斯為人津津樂道的「溝通行動理論」(Communicative action theory)及其中的「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時敏銳地指出,後者跟男權意識有微妙關係。公共領域的主角自然是公民,而在西方傳統中公民的形象則常常跟男性劃上等號──它要求的是理智、邏輯性、思辨能力,全都被認為是男性特質(至於以往的西方醫學如何將女性視為天生神經質,最易染上精神病,在此就沒篇幅詳述了)。

簡言之,Nancy Fraser指出,西方公民形象其實就是男人。因此,女人如果想在此出頭,必須讓自己跟這些特質看齊,有時甚至過猶不及──英國學者就批評,作為首位女首相,戴卓爾夫人表現得比男人更強硬(所謂的「堅定果斷」),贏得「鐵娘子」稱號的同時,絲毫沒展示女性的同理心,並對社會弱勢殘忍無情。

Nancy Fraser的觀察甚有洞見,不過她並沒談論另一片甚具公共性的空間──走出街頭的遊行示威。如果那個講求理性辯論的公共領域其實不能平等看待女性,那麼,街頭運動就更充滿陽剛之氣:無論是相對溫和的街頭吶喊,或是比較激烈的警民衝突,其實都傾向是屬於男人的活。以女性為主的示威是少數,而且往往局限於性暴力之類的議題。這已不必學者說明,我們看新聞畫面自可觀察:示威的主角多數是男性。那麼,新興的網上公共領域如何?那片空間沒有肢體衝突,比較適合女性了吧?很遺憾地,不少女性仍然卻步:那是動輒有粗言穢語的、時常有黃色笑話的、偶爾有語言暴力的空間。已有學者指出,不少女性網民在一些談時論政的討論區中並不感到舒服,就是因為那裡的語言風格。無怪乎我們一提高登想到的是「巴打」而非「絲打」,那根本是男人的世界。

異曲同工:捧女神與貶女性

從這個脈絡看女青年上街被抨擊其衣著,其牽涉的性別現象就清晰不過。第一個問題是:當她被香港傳媒封為「社運女神」,其實已是性別意識作祟;「社運女神」四字中的重點仍然是強調她樣貌的「女神」,「社運(的)」在此只是定語。也就是說,這封號把她變成男性目光下的客體。香港傳媒近年捧出的幾個「社運女神」如陳巧文及周澄等,多少帶點色迷迷目光──她們為什麼不可以簡單地是「社運領袖」?為什麼沒有長相平庸的女性有此稱號?為什麼沒有男神,但有一眾女神?答案不言而喻。最近,一個香港少女參加支援碼頭工人的行動,其照片被網友移植在性感模特兒身上,又說她胸部「墜手」,是「愛美神導彈」云云。此事在香港引起嚴肅討論,被批評為「運動失焦」。

而第二個問題,自然就是男教師對女青年的穿著的評頭品足。他的種種說辭,只說明了一個事實:對女性的指責,原來可以不就事論事,對準她的外表作攻擊即可。又或是說,當一個人理虧,他仍然可以用高高在上的、彷似選美會評審的男性姿態,評論她的樣貌衣著身材,而得到瞬間的勝利,甚至模糊了討論焦點。前陣子,我就曾聽人批評澳門某女主播,但講來講去,完全沒有提到她身為主播及記者的能力,而猛攻她「好唔掂、好豬扒、好似恐龍」的外表,反而,外表不怎麼樣的男主播大有人在,卻很少受到此等批評。

以上兩個問題,最終仍然歸於社會如何看待女性走進公共領域的核心問題。這次事件,在臉書的盛行下被廣泛注意,加上該男老師用實名發言,歸責目標明確,但其實,這種現象早見於網上討論區。對城中公共領域的女性作語言輕薄,多年存在,有時甚至比這次老師的言辭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語言多數以一種半開玩笑的方式呈現,而可以在「無傷大雅」四個字之下被忘記與原諒。然而,一個歧視性的輕薄玩笑──就像取笑外藉人士的體味,從來不是無傷大雅。放任這種語言與態度,其實在放任一種歧視,一種暴力。

不少澳門人是缺乏性別意識的「性別盲」(gender-blind),這次事件,讓澳門人首次思考性別與社運、政治的種種,是個難得的契機。叫人洩氣的是,當有報章請澳大學者黃素君評論此事件,而讓事件得到很好的反省的同時,此則新聞在臉書上的第一個留言,恰恰是針對黃老師的樣貌!澳門人要脫離「性別盲」,路途遙遠。

伸延閱讀:Fraser, Nancy (1989), Unruly Practices: Power, Discourse and Gender in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 Cambridge: Po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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