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說成惠澤公眾 澳府所謂收回閒置土地乃換地把戲

2011-02-11 澳門的強拆事件 專題報道

文:立法會議員 區錦新

網址:https://aamacau.com/?p=1362

時間:2011年02月11日 9:09

青洲坊位處澳門都市的邊陲,大群的木屋與本澳新興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所以,對青洲坊的清拆,若非出現暴力、血腥非法清拆的一幕,澳門人可能少有關心。只是,這次拆遷所暴露的問題,卻是我們所不能不關心的。

澳葡政府在一九八九年底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出面積二萬二千七百多平方米青洲坊地段予發展商開展本澳歷史上首個舊區重建計劃(批地合約經一九九五年修訂,將面積減少至一萬六千四百多平方米)。合約規定由發展商給予居民拆遷補償。只是該發展商自一九八九年簽約後直至去年一直任由土地閑置。一幅土地閑置二十年,任何正常的政府都應當無條件收回土地。只是教人詫異的是,在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房屋局長答覆本人質詢時透露:「行政當局與發展商達成共識,將青洲地段一至三段交回政府用以興建公屋並重新規劃, 政府將批給另一幅土地予該發展商,將來批給的土地可建築容量等值於原批地的建築面積。」原來政府竟瞞着全澳市民偷偷地與發展商達成換地協議,承諾給予其另一幅土地。

根據工務局所發出的官方解釋,這次政府偷偷與發展商換地,原來是基於「公共利益」。理由是若政府以其將土地閑置二十年為由而收回其土地,發展商可能為此興訟與政府對簿公堂,則難免曠日持久,因而妨礙了土地之使用,損害了公共利益。基於這一理由,政府還是忍辱負重,與其達成換地協議,避免與發展商對簿公堂。這樣的理由政府不是第一次用了,早在歐文龍還在當工務運輸司司長時,就用過這個藉口去處理氹仔一幅逾期土地,並且成了一個案例。只是,這樣的藉口真的足以服人嗎?首先,這是政府對澳門司法系統的羞辱。因為在政府官員口中,司法系統竟是如此不堪。一般市民故然怕其效率低下而不願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原來連政府當局亦避之如蛇蝎,竟然寧願割地求和,也不願透過司法訴訟來解決問題;第二,政府此一行為其實是向所有有背景有勢力的圈地者揭了自己的底牌,原來所謂收回閑置土地只是將一些涉及紗紙契的土地收回以魚目混珠,政府敢欺離島那些無權無勢的村民,卻不敢對那些公然圈地閑置土地的「爺們」說個「不」字。因為以政府此一邏輯,根本任何一幅閑置土地都收不回,政府與閑置土地的發展商只能是大演「紅臉」「白臉」,政府未來每收一幅地都只能是背着全澳市民偷偷與發展商換地,只有這樣才可能避免訴訟,這才能維護政府官員口中的「公共利益」。只是,如此一來,政府所欠地債會愈來愈多。難怪劉仕堯司長在立法會中被本人連番詰問,卻厚顏打死也不肯透露地債有多少。而崔世安被傳媒朋友問及地債時,也以沒有掌握資料為由而顧左右而言他,因為這涉及到龐大的利益輸送和官商勾結。事實上,在這種典型的利益輸送之下,中央送給澳門人的大禮─批准三百五十公頃的填海取地,亦將一幅一幅像變魔術般的變成私人財富。

澳門人,你可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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