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開始,《論盡》開始發行紙本月刊,力求豐富多樣,其中包括專題報道、時事分析、藝文評論、人物專訪及特約專欄等。我們秉持著獨立、公正、客觀的原則,對社會事件和議題進行深入探討和分析,為讀者提供不同的觀點和思考。我們深信媒體的力量,希望通過我們的報導,為澳門社會貢獻一份力量。
美國作家珍.雅各(Jane Jacobs)曾在其著作《集體失憶的年代》中寫道:文明不會永遠存在,一旦我們開始遺忘,它很快就會消失。 「文字、印刷以及網際網絡會給我們一種虛幻不實的安全感,以為文化⋯
荔枝碗位處路環西邊,佔地約五萬平方米,遙望橫琴,分別與路環碼頭與船人街,另一邊則通往聯生工業邨及石排灣馬路。荔枝碗以一條既窄又長的道路貫穿,闊度大約只容一輛私家車單向通過。而在路環區,有名氣的漢⋯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曾表示,船廠清拆後的地段要交回規劃部門考慮日後用途。翻查資料,工務局曾於2013年1月提出《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並提出3個方案,但事隔4年,相關方案再未聽聞,最後亦⋯
2016年4月 路環荔枝碗村有廢棄船廠發生傾斜事故。 2016年5月 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表示,船廠佔用人已開始施工加固船廠,政府未有計劃收回船廠用地,船廠的未來用途則由文化部門作出規劃。⋯
「演出叫『漂流船廠』,是因為我們想將船廠文化帶出,接觸更多大眾,所以我們把船廠『漂流』出來,去到澳門不同的公共空間演出。」 船廠要漂流,是因為留不在原地,也因為它不只屬於荔枝碗,而是全澳門;於是⋯
「如果再沒有紅樹林,都幾『大鑊』。」生態教育導師Samson解釋,即使蓮花橋底已有一大片濕地,船廠對出的紅樹林還是不可或缺:「船廠附近是一個泥灘的位置,而澳大對出的紅樹林很少這些位置,紅樹木那邊⋯
陳述評定的理由 百多年來,荔枝碗村與造船業的關係,可說是唇齒相依的。兩者的發展融合更是一脈相承。同時,荔枝碗村與船人街、路環市區,共同構成昔日澳門漁村風貌的歷史縮影,亦是澳門離島鄉土文化的重要組⋯
只見文記船廠的老闆之一榮叔(張子榮)的汽車剛駛至,船廠一帶的小狗便上前靠近,似是期盼這位昔日的「米飯班主」。船廠一直有養「看門狗」的習慣,到船廠沒生意了,荒廢了,榮叔依然每日來看望小狗。「我養嘅⋯
城市垃圾越來越多,雖然分類回收還不成氣候,不過也多了不少人關注這個問題,為了少一點浪費,民間的換物、舊物分享活動都十分活躍。這一期,小編訪問了「免廢空間」的米米,還有平日裡在社區分享舊物的K⋯
「如果你們覺得上一代害了你們的未來,這樣的感覺是完全正確的,但我不覺得我們可以絕望,每一個人的大小行動,都可以改變世界。」 去年十一月國際保育專家珍古德博士(Jane Goodall)在台北演講⋯
從街友、流浪漢、遊民、到《無家者》一書再次賦予這群人新稱謂,不論是台灣遊民教父楊運生所說:「民,至少有一個基本單位在嘛!」的看法,或作者李玟萱想從狹隘的社會刻板印象中還原或擴大無家者多元面貌的用⋯
我爸就是書中的泥作師傅。 我六七歲時我爸就帶我去工地,看他工作的地點,敎我用他的工具,叫我這個小朋友用他的鏟去翻水泥,弄他砂、泥、瓷磚。林立青在書中所說,水泥工宛如舞蹈的手藝,兩個人配合得天衣無⋯
在澳門講海洋生態保育的話題真是有一種好似口痰斷不掉的孤寂。鄰近長隆又引進虎鯨,週週煙花放砲;原來的紅樹林已成無聖主之地,不劃入任何堂區,光明正大,只隸屬賭場酒店的金光大道;剩下的溼地成為城市園林⋯
政府計劃在偉龍馬路公屋地段興建8,000個公屋單位,由於有關地段鄰近機場、垃圾焚化爐、堆填區、危險物品處理中心等厭惡性設施,政府又沒有相關的環評報告,有關地段是否適合居住成疑。大學時攻讀環境工程⋯
有來自意大利的建築系教授今(30日)到荔枝碗舉辦分享會,向村民介紹一班學生對於荔枝碗規劃的構想。教授Marco Imperadori 表示,介紹有關作品只為促進討論,政府在規劃時亦應以社區為本⋯
「守護茘枝碗造船村關注組」把收集到的 670名市民簽名和申述書送交文化局,要求政府暫緩清拆茘枝碗船廠區,啟動不動產文物評定程序,令造船工業遺址得以保留,並明確荔枝碗發展規劃。文化局⋯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開審以來,所揭露的不少弊端都令公眾有似曾相識之感。皆因政府的採購黑洞早就被社會詬病多時,而審計署和廉政公署都曾針對政府的採購問題發表相關報告,批評公共部門濫用特殊做法,迴避正⋯
採購黑洞逐個捉 歐案之後,特區政府為重建廉潔形象,先後修訂高官申報財產制度,並公開主要官員的財產清單。然而公務採購及外判公共工程的法規依然三十年如一日,絲毫未改,監管法例亦停留在上世紀八十年代⋯
2015年 廉署於《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2015》中提到,公務人員與商人勾結情況嚴重。當中提到,公共部門以「法律滯後」為由在行政程序及行政行為中偏離「合法性原則」的情況較有代表性,部門的負責人應⋯
對於政府內部採購亂象屢屢發生,立法會直選議員何潤生認為,現有的公共工程批給及採購制度建立於八〇年代,距今已三十年,特區政府有必要儘快修訂有關金額,及加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內的罰則,以收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