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公佈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文本,當中需要關注的是,當局透過其宣稱的完善參選者「資格審查的機制」,除了新引入具「至高無上權力」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進行審查外,更建議被裁定不符條件者不能申訴——既不可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亦不可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然而,政權這樣強硬「封殺」一些市民政治參與,如何能體現澳門《基本法》所賦予居民的政治參與權及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基本原則?
過去十年,當南灣舊法院的功能尚懸而未決的時候,坊間的討論都是集中在黑盒劇場的過渡與轉移、演出與排練空間的替補。然而,法院的地面層在過去十年,亦是本澳主要的視覺藝術展覽場地之一。免費借用、空間充足⋯
舊法院的展覽空間究竟擔當了一個怎樣的角色? 澳門的展覽空間粗略地可以分成兩種:官方的和私營的。官方的場地中,又可分為以官方策展為主,以及民間借用為主。而舊法院正正是以民間借用為主的展覽空間,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