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要輕信,必須經過求證,是新聞系學生入門的第一課。橫琴澳大火警採訪衝突發生後,事件眾說紛云,校方新聞稿指學生穿著「內衣」下樓,網上有人將記者妖魔化成「追著只穿內衣女生拍攝的鹹濕佬」,然後以此作為「正當性」將對記者動粗合理化。為釐清事件,《論盡》舉辦公聽會,邀請涉事各方重述事發經過、以證據說話。澳大校方未有派代表出席,只是在公聽會前聯繫涉事記者,表示願意賠償,希望平息事件,但遭當事人拒絕。
事發至今,在場三間媒體的記者已舉證,當時記者的處理方式如何,是否合符「善意原則」,由公眾評價,但澳大仍未就事件向社會清晰交待。事件的巨大迴響,令新聞從業員及公眾有機會反思突發現場公眾知情權、採訪權和私隱權之間的平衡,原是一場很好的討論,但最後演變成有心人躲在電腦屏幕後面向媒體「潑糞」。
倘若日後的突發現場,都可以「善意原則」肆意驅趕阻撓拍攝、向記者動粗。事故源頭只有官方說法,肇事元兇得以躲在擋箭牌之下,那是誰做了幫兇?
橫琴澳大宿舍4月23日凌晨宿舍發生火警,校方以保護學生「私隱」為由阻撓記者採訪,有人推撞記者,搶去攝影器材,事後聲討的言論演變成泥漿摔角。《論盡》上周日邀請涉事各方,以及另外兩間在場採訪的記者⋯
橫琴澳大發生採訪衝突事件,事後網上攻擊、流言、傳言大雜燴,排山倒海襲來。涉事電視台攝影記者陳建寧今日決定面對公眾,回應質疑討回公道,對於被老屈追住衣衫不整的女學生來影,當作色情狂般被聲討,他只能⋯
澳大學生:難道記者有自由去採訪,就可以完全不顧態度?講什麼警民合作、記者與民合作等等?剛剛所看的片段中,校方人員及學生明顯地不想爭執,但你持續在挑起事端,你的態度是否有問題?我認為大家需要互相道⋯
傳協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28)有關澳大火警採訪衝突事件的言論表示非常遺憾,促請當局以事實為依歸,公正處理事件,而非只是聽信澳大校方單方面的說辭。翻查當日拍攝的照片、未經刪剪的片段,以及在⋯
對於澳大校方粗暴阻撓記者採訪,特別是有人搶走機頭燈後多次惡意近距離照向記者眼睛及鏡頭,意圖阻礙拍攝;有人將鎖死在攝錄機上的機頭燈扯走,說成「自動鬆脫」;將現場學生穿著的睡衣,故意誤導說成「內衣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