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選戰開鑼 先斬傳媒?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早前要求傳媒必須在選舉冷靜期及投票日期間,刪除所有涉及參選組別宣傳成分的網上報道及評論,否則會被刑事追究。事件引發傳媒業界強烈不滿,質疑此舉試圖將只適用於候選組別的規定強加在傳媒身上,製造白色恐怖。

有資深法律界人士認為,選管會在沒有清晰法理依據的情況下,對傳媒作出了偏離法律原理及不合理的規範。亦有資深傳媒人指出,選舉冷靜期和投票日不得作競選宣傳,這是所有候選人和傳媒都清楚的界線,而針對選舉違規宣傳的情況,本澳已有法律工具可以進行打擊,而且一直行之有效,矯枉過正只會得不償失。

一直以來涉及傳媒違規宣傳的情況少之又少,在社會上亦從未成為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誠如傳媒工作者協會的公開信所言,試圖將傳媒矮化成「競選宣傳工具」,既是對新聞工作的誤解,更是對新聞工作者的侮辱。不必諱言,社會更多地期望的是當局切實打擊的是那些蛇齋餅糉,赤裸裸的賄選,以及部分候選組別合法不合理的擦邊球。

新聞自由和市民知情權是澳門社會最基本的核心價值,若設置更多無理的限制,只會產生更多灰色地帶,令法律更加難以執行,選舉的公平性更容易受人質疑和批評,同時亦動搖社會的核心價值。

要求傳媒下架選舉新聞屬矯枉過正 傳媒人︰選管會做回本份已經足夠 2021年04月10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72573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早前要求傳媒必須在選舉冷靜期及投票日期間,刪除所有涉及參選組別宣傳成分的網上報道及評論,否則會被刑事追究。事件引除新聞業界強烈不滿,批評選管會試圖將傳媒矮化成⋯

選管會對傳媒新規範惹爭議 資深法律人:無清晰法理依據 2021年04月10日|文:葫蘆|https://aamacau.com/?p=72571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今年就「冷靜期」與「選舉日」的新規範,竟然演繹為針對傳媒–這可是由澳葡時代到特區政府的首次,實在讓人們震驚更讓前線記者強烈不滿。筆者請教了資深法律⋯

「新聞報道」「競選宣傳」 傻傻分不清? 要求傳媒下架新聞 選管會說法一時一樣 2021年04月10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72565

3月10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會(下稱︰選管會)邀請本地中、英、葡文傳媒機構代表出席座談會,溝通有關選舉訊息發放及競選宣傳等問題。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會後受訪表示,現時已進入選舉程序,有關立法會選舉的⋯